赌博罪办案指引
1979年刑法第168条规定了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1997年刑法基本沿用了1979年刑法的规定,仅将“可以并处罚金”调整为“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六)单设“开设赌场罪”独立于赌博罪,缩小了赌博罪的适用范围。2005年5月,“两高”《关于办理...
京都释法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
应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定罪处罚”,上述修改,取消了犯罪数额入罪标准“一刀切”的限制,综合考虑情节后入罪,即对于上游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也可以定罪处罚。
【以案释法(第三十四期)】聚众赌博 可真“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何为聚众赌博?(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
张明楷:在女性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期间,偷录视频是否构成强制猥亵?
例如张三赌博输给李四10万元,后张三非法拘禁李四,向李四索要所输赌资,构成抢劫罪还是非法拘禁罪?该问题不是一个行为人的认识,还是一般人认识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目的里面的非法性问题。上述案例有认定抢劫罪的观点,也有认定非法拘禁罪的观点。但如果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就意味着刑法要保护赌债,这是不可以的。用刑法保护...
法眼观澜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
(一)变:立案标准——以情节代替数额,去除数额一刀切,综合考虑情节入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的《解释》删除了2015年司法解释中的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第一条第二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
黄赌类犯罪庭审辩论攻防要点: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淫乱罪等
其次,《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还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①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案例研究 | 网络赌博中“开设赌场”的行为及相关共犯的认定
1.开设赌场的犯罪中不参与“分红”,仅领取报酬而实施帮助行为的人是否构成赌博罪的共犯?2.网络赌博中“开设赌场”应当如何认定?裁判理由(一)开设赌场的犯罪中不参与“分红”,仅领取报酬而实施帮助行为的人应当构成赌博罪的共犯在网络赌博犯罪中,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所实施的赌博犯罪行为一般都是“开设赌场”...
赌博罪的法律规定
二是将“可以并处罚金”修改为“并处罚金”,将罚金刑由选择性刑罚改为必须判处的刑罚,加大了赌博犯罪的处罚力度。本条共分三款。第一款是关于赌博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款规定的赌博罪是指以一定的赌资为本钱,意图通过赌博取得更多金钱或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应当符合以下特征:...
重点分析网络赌博的危害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代理型”开设赌场类案件的辩护思考
同样的在(2015)梅中法刑终字第183号案件中,二审法院改变了一审法院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罪名定性,其改判的理由在于:“本案中,上诉人廖**的行为不符合网上开设赌场的特征,也不符合网上开设赌场的共犯特征,且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廖**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故其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类似判决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