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必然免责【2024-156】
法官说法保险中的免责条款关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切身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免责事由引发的争议越来越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是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就免责条款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示说明,引起投保人的注意。若保险人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
手术方式与保险合同不一致,能理赔吗?(新闻看法)
保险公司限定了治疗方式,不符合医学发展规律,也违背合同目的。投保人购买人身保险合同(重疾险)的真实意思是转移被保险人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即使保险条款中列明治疗方式,如果该治疗方式与合同目的相悖,保险公司不能以该约定为由免除自身保险赔付责任。水果湖法庭庭长殷晓艳介绍,现实中,一些保险公司对条款进行限缩...
人身保险合同中是否应限制单独解除附加险
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朱某在投保时,虽然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人身保险投保书(电子版)、保险合同回执中均签字确认,但上述文件中均未列明纸质保险合同中关于投保保险的限制解除情形,即“申请解除附加险...
微案例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否应限制单独解除附加险
主险合同是指可就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而签订的合同,它一般针对基本风险条款而签订,因此,在一些保险公司中,主险合同又被称为基本保险合同。附加险合同则是指只能附加于主险合同而签订的保险合同,它不能单独签订与生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第十九条规定: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如果约定消费者不得单独解除附加险,或者...
保险人未对保险合同条款明确说明,投保人能否解除保险合同?
法官说法:本案系保险合同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未如实向原告说明合同内容,是否可以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保险公司应当严格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向投保人提示、解释、说明格式保险条款。保险交易建立在双方信息对等的基础上,当保险人未能充分说明合同条款时,投保人处于信息劣势,其决策可能受到误导。为...
保险法四大基本原则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
船翻人亡,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判了!
法官说法本案涉及货船的责任险。与客船或机动车的乘员险相比,由于货船的主要功能不是载人,所以货船保险主要侧重于对船舶本身、货物的风险,对于船上人员的风险,尚未发展出需要按照船舶最低配员或实际在船人数投保的险种或保险条款,而是以船东责任险中保险条款的形式存在,在发生船东需要对船上人员或第三者承担责任时,...
交了两年保费后,保险公司要求更改条款,投保人不同意能退费吗?
法官说法我国对投保人告知义务采用的是询问告知主义,即投保人只需如实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即可,对保险人没有询问的事项,投保人无须主动告知。司法实践中,如果保险人主张其对投保人询问的项目超过了投保书中列明的项目,投保人有异议的,应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保险人在投保单中列明的“其他”等概括性条款,由...
西安雁塔法院:买了意外伤害险,保险拒赔?
法官说法本案中,王先生作为被保险人在滑冰时受伤,滑冰属于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属于合同约定的高风险运动,系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已经使用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字体,对免责事由进行了提示说明,故在王先生因滑冰受伤时,保险公司不承担...
从银保合作角度看《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下)
(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主要条款、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及交费方式、赔偿限额、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索赔程序、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人身保险的现金价值、犹豫期、宽限期、等待期、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等)、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服务电话,以及咨询、报案、投诉等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