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魏|人工智能时代下有限复合性数据法益的刑法阐释
区别于以数据为侵害对象的典型数据不法行为,在数据受侵害结果的行为类型中,该结果往往具有多元性,或者说依据现有罪名体系已经能够较好地起到行为规制、实现刑法预防效果。首先,在造成数据侵害结果的形式上,存在直接结果行为和间接结果行为。直接结果行为是指行为与数据法益侵害的结果相关联,即行为人一开始采取的行为就是...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评价的三个维度
笔者认为,刑法第143条涉及食品安全的结果性评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只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这一(危险)结果,才能认定犯罪成立;刑法第144条则指向食品安全的过程性评价——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就可以认定成立该罪,即便从成品中检测不出毒害物,甚至行为人...
论我国刑法中的被害人自我答责
区别于传统理论总是在思考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危害行为、是否引起了损害结果,被害人自我答责转从被害人视角出发,通过建立被害人的个人选择与结果发生之间的归责性关联,另辟蹊径地以被害人负责结论作为排除行为人犯罪性的根据。如此一来,就开启了一种新的思维模式:以被害人实施的行为事实为分析目标,对行为人的构成要件符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最高刑为死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对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连撞数人威胁公共安全与交通肇事的认定为了依法严惩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最高...
刑法学习笔记Day7——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考察5次)(三级考点)」1.分类(1)行为犯与结果犯(三级考点)一般认为,如果构成要件中包括了结果要素,那就是结果犯,如果构成要件中只规定了行为内容,那就是行为犯。按照这个分类标准,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伪证罪是行为犯。常见的结果犯主要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抢劫罪;诈骗...
京都释法 | 渎职犯罪危害结果的发生时间是否等于发现时间...
就滥用职权罪而言,目前学界对继续犯和状态犯的划分标准并不统一,有学者提出结合滥用职权不同类型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不同形态的危害后果,区分继续犯和状态犯,并分类讨论[1](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性案例已就该问题表明观点,“滥用职权罪属于状态犯,而非继续犯。滥用职权罪的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后产生不法状态...
江东华|论间接结果的体系定位
一、间接结果的分类与特征在危害行为实施之后,其他因素或者力量参与进来作用于行为对象,促使行为对象出现新的物质性变化,则该物质性变化的结果就不是危害行为直接作用造成的,对危害行为而言,就是间接结果。基于因果关系的类型对物质性状态变化进行分类,会在不同层面产生两类间接结果,一类是动态的间接结果,另一类是静态...
75号咖啡丨从“第64条”看刑法中的作案工具
作案工具是不是都要予以没收,我认为并不绝对,可以在刑法范畴内引入比例原则,具体而言要综合考虑作案工具在犯罪行为中的性质、情节、危害结果和社会危害性,或者说是否体现预防犯罪的功能,所以说司法机关对于作案工具是否没收应当有一定裁量权。如,同样是车辆,在驾车冲卡又殴打民警的妨害公务罪中的车辆和驾车盗伐木材中...
饲养危险动物行为的刑法规制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若饲养危险动物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安全造成危险或者侵害结果,则应通过刑事手段予以规制,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将其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饲养的危险动物伤人,其侵害的对象数量和结果范围具有随机性质,足以对不...
今日释法: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再评“大学生与醉汉”冲突案件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就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只是确立了行为人对特定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并不等于解决了刑事责任问题。背景事件简介近日,山东济南一职校男生与校外人员发生冲突,校外人员受伤后学生被刑事拘留。有消息称男生当时是制止醉汉挑衅女生,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