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 | 厘清机构分类严管跨区展业非银支付机构监管条例实施...
2010年6月14日,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非银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其中,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
人民银行发布重磅新规,非银支付机构合规路径更清晰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根据介绍,《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支付业务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细化《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
细则出炉!明确新旧业务许可衔接关系 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平稳过渡
而仅开展原《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不开展互联网支付的,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Ⅱ类。支付业务许可证登记的业务类型对应调整为支付交易处理Ⅱ类。“明确支付业务具体分类方式和新旧业务许可衔接关系,实现平稳过渡。”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各类的旧业务类型均可以...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配套细则出台
而今,《实施细则》要求,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Ⅰ类,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预付卡受理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Ⅱ类;银行卡收单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Ⅰ类,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则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Ⅱ类。《实施细则》提到,《条例》施行之日起,各类支付业务规则暂沿用...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条例实施细则出台
另据了解,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由于各支付机构设立时间不同,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也不同。为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实施细则》将过渡期设置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条例》施行前已设立的支付...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答问
三、《实施细则》对支付机构设置了不同的过渡期时长,有何考虑?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由于各支付机构设立时间不同,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也不同。为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实施细则》将过渡期设置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同时废止。《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支付业务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细化《条例》规定,为...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配套细则发布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由于各支付机构设立时间不同,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也不同。为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实施细则》将过渡期设置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条例》施行前已设立的支付机构,拟继续从事核准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的,应当...
三部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完善移动...
《通知》提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身份信息核验机制,针对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开通服务热线,制作图文、视频等宣传产品,提升注册、使用移动支付的友好度和便利性。鼓励电商平台充分考虑外籍来华人员消费需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优化...
年服务超10亿个人 非银行支付行业“基本法”出炉 多举措防范监管...
据悉,《条例》的亮点之一在于,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此前的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现有分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