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说 | 孙远:法律要件分类说与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兼与龙宗智...
我国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近年来受到强有力的挑战,但亦有相当部分的学者为传统理论进行辩护,认为我国犯罪构成体系无需重构,其最主要的一项理由便是我国犯罪构成体系涵盖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西方各国不存在太大差别。[24]但在笔者这样一名诉讼法学者看来,我国的犯罪构成与西方各国相比,一个最重要也是迫使其不得不作出改...
浅析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
总的来说,辩论原则的根据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管学者对辩论原则的理论依据认识有多大差异,但都有其共同的思想基础即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强调意思自治,法官在诉讼中的作用是被动的和消极的。三、对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内容的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论我国缺席判决制度的法律缺陷与完善
但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与世界其他国家的缺席判决制度有所不同,立法模式也与世界统行的缺席判决主义和一方辩论判决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实践中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在操作上常与案情不相适应,在立法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为此从改革、发展的角度出发,借鉴外国立法中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立法模式,建立一个以一方辩论主...
【今日法苑】参与分配程序中,法院应如何进行释明
释明制度生长的土壤是辩论主义,辩论主义存在的基础是当事人辩论能力不相上下。为弥补当事人法律水平的不足,法院通过释明的方式对“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原则进行“修正”,尽可能让当事人在庭审参与能力上旗鼓相当。然而执行财产参与分配程序中并不存在庭审辩论环节,由于各债权人对执行财产信息的收集渠道或能力存在差...
熊浩| 认真对待情绪:论纠纷化解的感性向度 | 政治与法律202305
更进一步而言,甚至可以说诉讼机制与非诉机制在具体程序设计中的差异便体现在两种纠纷解决机制对情绪意义的不同理解。在诉讼情景中,解纷过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基于公平性的要求,公开的审判程序使得法官不可能,也不应该“因人而异”地照顾到当事人高度个人化的情绪表达。公开审判的仪式化过程会带来的肃穆...
2022法学理论研究盘点·民事诉讼法学篇|深耕基础理论,积极推进...
了体系化研究,提出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三层关系理论:一是体现多元主体间自由平等沟通的起点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处分原则、辩论原则;二是构成有效沟通先在要求的规范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三是超越工具理性体现全面理性沟通的动力原则,包括法院调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和检察监督原则...
孙建武律师:浅谈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的几个问题及其完善(一)
自认对法院的拘束力不是源于该自认事实的真实性,而是源于民事诉讼法中辩论主义这一基本原则。根据辩论主义的基本原理,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对法院有约束力,法院不得以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主要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主要事实的承认,就使该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经成立,法院当然应当受到该事实的...
审判研究 ▏关于完善涉债权人撤销权执行异议程序的调研
判决效力相对性原则是指判决效力只对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拘束力,不能向案外人发生判决效力。因为根据民事诉讼辩论主义的要求,未参诉的人没有机会在言词辩论中表明自己的主张,因此不应受到判决的拘束,这体现了判决效力的相对性。因为诉讼对实体争议(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所进行的判定,都是以诉讼两造的对抗结构为...
中国刑诉法上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 六学者评余金平交通肇事案
二是因我国《刑事诉讼法》于1996年修改后,庭审制度更具当事人主义特征——由控辩方举证质证辩论,法院虽有查证权,但尽量避免混淆职能像过去那样代行控诉。在这种类似当事人主义的审理构架下,以职权主义或超职权主义的方式做出事实认定和判决,将形成缺乏辩论主义的程序前置,造成前述“突袭裁判”等问题。
从重视法院职权转向强调当事人主体地位
从语义上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辩论原则,并要求法院充分保障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但由于法院的保障仅仅止步于当事人进行辩论的行为层面,而没有通过立法明确当事人的辩论结果对法院裁判的约束,这与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法的基石——辩论主义相去甚远。不过,基于民事诉讼法对处分权的规定,“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