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纠纷案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法律适用探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规则系以经营者具有欺诈行为为前提,实务中二手车消费者多以经营者存在故意夸大、刻意隐瞒、虚假陈述、虚假宣传车辆信息等欺诈行为主张三倍赔偿损失。法院结合欺诈构成要件认定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予以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主张。而《条例》第...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现实困境的解决之道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需要提醒的是,书面合同不仅限于纸质合同,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电子数据、电子邮件等表现形式的合同,且消费者可以随时调取查看的,也可...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理发、教育培训等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承担惩罚...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虚构或者夸大宣传商品的质量、功能,服务的内容、功效,误导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二)通过虚假折价、减价、价格比较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三)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四)隐瞒计划终止经营或者不能正常经营的...
最高法就预付式消费纠纷审理征求意见:拟规定健身房等经营者卷款...
针对预付式消费中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征求意见稿中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认定几种格式条款无效,其中包括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的格式条款、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格式条款等。这是否意味着只要是预...
聚焦3·15 | 镇江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案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廓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区别,辨明经营者无资质开展医美服务构成消费欺诈,从而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一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谨慎选取医美机构,切莫被“颜值经济”“容貌焦虑”迷了双眼,另一方面警示经营者要严守诚信底线和法律红线,依法合规开展...
红法官普法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是牟利的工具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模拟法庭”开庭啦!这场沉浸式...
宋如超法官“当庭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超市退还货款100元并支付小乐赔偿金500元,并提醒消费者应提高自身甄别能力和维权意识,选购商品时注意查看相应的标识、标签,如遇不良商家欺诈,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健身房、理发店等卷款跑路都是欺诈!
“比如消费者预付款支付后,理发店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提高理发单价,这种行为就属于经营者单方变更价款。”针对预付式消费中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征求意见稿中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认定几种格式条款无效,其中包括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
赔大了!平湖有人花22.7万买的二手宝马竟是“重大事故车”,车行被...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
张冠李戴,法院判“李鬼”构成欺诈退一赔三
法院认为,被告的虚假宣传行为与原告购买案涉芒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故被告的该销售行为对原告构成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之规定,原告谢某某要求被告退还货款107.6元及赔偿5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现在攀枝花芒果正处于花期及挂果期,上市时间为5月下旬至12月底。”旁听市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