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认定和处理?
夫妻共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的行为,也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因此,购房人欲购买此类房产时应当注意审查房屋的权属情况。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要求卖方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名并出示结婚证;其中一方若因故无法到场的,也应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手续,以有效规避由此...
共有人擅自拆除共同共有房屋的行为不宜用刑法评价
第一种意见认为,共同共有房屋不仅包括行为人自己的财产份额,亦包括他人的财产份额,如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故意拆除共同共有房屋必然涉及毁坏他人财物,符合侵犯财产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故共同共有房屋可以作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象。第二种意见认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相关...
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共有的房屋归一方所有的效力如何?法院判了!
张萍与赵刚于2016年在沅江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有住房一套、车库一间,为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双方协议住房归张萍,车库归赵刚,但是离婚后赵刚一直未协助张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将住房强行霸占不肯归还,二人多次沟通未果,张萍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房屋归张萍所有,并过户至张萍自己名下。图片来源于网路法院判决...
情侣共同购置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
如何区分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曾楚怡律师称,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没有权利大小、份额多少的区分;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有份额多少的区分。
全国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108条指导意见
07、把握不同阶段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和债务偿还原则以及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正确处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问题。08、保护被执行夫妻双方基本生存权益不受影响。
中国式现代化的共同性伦理基础
我国由于人口规模巨大,以及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但应该看到,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是原子式机械集合的共同体,而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水乳交融的民族共同体,是具有鲜...
最高人民法院: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
我们强调要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适用婚姻法第41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予以解决。在涉及夫妻债务的内部法律关系时,按照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即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
刚刚,杭州重磅发布!积分落户政策有变?权威解答来了→
(四)同一套住宅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人须均为非杭州户籍,如为共同共有产权的,商定一人赋分;如为按份额共有产权的,仅赋分于份额最高者。与杭州户籍人员共同购房的,不赋分。(五)购入二手房赋分,要求该房产原户口全部迁出且一年内该房产未参加过赋分。
婚姻与家庭 | 关于婚姻纠纷50问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7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6: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另一方能否主张赔偿?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7条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
孙建伟:新型总有关系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逻辑 | 政法论坛202404
发展这一概念的原因之一是,日耳曼社会的共有财产并不适应以罗马法为基础的体系,在该体系下,唯一得到承认的共同体是基于共同所有权(Miteigentum)的团体或法人团体。德意志村庄社区最初的总有权不同于罗马法的共同所有权,在总有关系中,财产所有者群体有权支配管理财产整体,而每个所有者群体的成员都有权要求其所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