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雷:伪造、篡改病历的认定、举证与法律责任承担
如对于患者身份、住院基本情况等与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关联性不大的修改不属于实质意义上的篡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篡改病历的鉴定并非是界限分明的,无论是卫生行政机构的调查,或是民事责任的审理,对于伪造、篡改大多数是将二者置于同一处进行概括表述的。从时间角度分析,如果伪造、篡改病历的时间是在纠纷发生后,...
8月15日起!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将依法从重...
(七)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八)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此类行为的;(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
“自作聪明”私自篡改结算单?法院开出10000元罚单!
本案中篡改证据的行为不仅损害社会诚信,严重妨碍法院案件的审理,更是对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挑战,依法应予惩戒。因此,当事人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要遵守诚信原则,如实陈述并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据,切不可为了打赢官司不择手段,故意伪造、篡改、毁灭证据,否则会因自己的“小聪明”而受到到法律的惩罚。原标题:《“自...
当法官看完《消失的她》……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杀害被继承人构成继承权的绝对丧失,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继...
电影里的那些罪与罚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姚建伟律师|虚假诉讼犯罪中的“捏造事实”,应当如何理解?
与完全捏造的“无中生有型”行为相区别的是,“部分篡改型”行为,比如行为人与他人之间确实存在借款债权债务关系,但是行为人通过伪造证据或者虚假陈述等手段,将原本只有100万元的债权虚增至200万元,即在债权金额上作了部分夸大处理(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上述最高法院的三位法官认为,应当将“部分篡改型”行为排除在刑法打击的范围之外,...
胡云腾 周维明:虚假诉讼罪实体与程序疑难问题研究 | 法学家202306
第一,将“无中生有型”与“部分篡改型”行为区别对待,违反了“相同情况相同处理”的平等原则。关于刑法解释中合理性区别对待是否符合平等原则,可以通过可比性、目的正当性和罪责刑相适应三个方面进行判断。首先,从可比性来看,即便是反对者也不会否认,“部分篡改型”行为同样会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
【普法课堂】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外嫁女不能继承宅基地是真的吗?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小张说刑】第八期(上):《消失的她》你真的看懂了吗?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医生注意!这种行为最高罚300万元,吊销医院执照!
1.医学证明文件,不得隐匿、伪造、篡改《规范》要求,医师在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窃取、抢夺或者擅自涂改、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得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以及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