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委托出具的鉴定意见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并没有作出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的规定,当事人有提供证据的权利,其单方委托所形成的书面意见作为一种书证证据形式,应当被允许。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形成的书面意见并不等同于民诉法意义上的“鉴定意见”。单方委托所出具的书面意见在程序上具有非正式性的特征,可能存在利己性和利益驱动性,且...
...丁俊峰 | 《关于适用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在《规定》制定过程中,我们系统、全面地梳理了公司法修订、增加的条款,根据不同类别分为实质性修改规定、新增规定、细化规定并确定了不同的溯及规则,始终保持对公司法修改重点、亮点的呼应,以更好地实现公司法价值。四、《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共8条,分别为时间效力的一般规定及有利溯及规则、民事法律行为效...
最高院:关于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一)
尽管《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仅提到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概念,没有同时提到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概念,但随后发布的《民商事合同指导意见》则明确要求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认为“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显然,效力性强...
全国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指导意见合集
从前述司法解释和规定的内容来看,当事人在一审诉讼时向法院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案件进入二审和执行程序后仍然是有效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时间和空间效力可扩展至二审及此后的执行阶段;在一个案件完整的诉讼程序终结前,当事人未申请变更送达地址的情况下,送达地址确认书应该在整个程序中均为有效,除一审程序中可适用...
冯帆代表建议:在立法中区分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
冯帆代表建议,应从立法层面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明确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不同适应情形和效力。一是建议将当前检察机关针对案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均调整为“检察意见”,明确检察意见具有要求相关单位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审查的强制性效力;二是将针对社会治理问题提...
李欣欣|劳动者离职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研究
总体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基础性因素,这类因素以合同的生效要件为前提,因为该种协议的本质为具有特殊目的的合同,那么只有首先满足了合同的有效要件,其效力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性;另一类是特殊性因素,劳动合同法虽来源于原合同法,但又区别于原合同法,仅以合同法的效力来规制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显然未能凸显劳动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规定
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
【转发】职业放贷行为的司法认定
五、职业放贷人审查认定意见的溯及效力如果认定出借人系职业放贷,不能机械认定该职业放贷人此前签订的借款合同均无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1条明确了“适用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基本规则,说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实行有限度溯及既往原则。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对于2020年8月20日...
曹守晔:《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正式发布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改变了上述思路,不再采用“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这一概念来限缩无效合同的范围,理由有三:第一,虽然有的强制性规定究竟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十分清楚,但是有的很难区分,因为标准不清晰,难以形成共识,特别是没能...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接受羊城晚报专访...
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界限不清、检察建议刚性不足、检察建议在工作中适用泛化、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重视不够等问题,制约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效发展,因此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明确二者不同的适用情形和效力,更加充分发挥两种监督方式的积极作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