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条款,离职后是否仍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
“竞业”成“禁业”,谨防竞业限制的那些“花招”
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涉竞业限制案件,严格区分商业机密与一般商业信息,理清竞业限制适格主体、“竞业”范围,树立正确的竞业限制导向,正确发挥竞业限制制度的功能作用。但当前,遏制滥用竞业限制的现象仍然存在,需各方协同、综合施策。关于竞业限制的现行立法过于简单、内容不够明晰,地方立法则相对分散,且标准不一,建议从立法层...
法律界人士:谨防竞业限制泛化、“跑偏”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吴士刚认为,一些企业向劳动者索赔几十万元甚至百万元竞业限制违约金,相当于是一种惩罚性赔偿,但索取违约金的前提,应是证明劳动者给企业造成了损失,“劳动者应该承担的是类似损害...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协议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
竞业限制vs保密义务的区别
其次,两者限制的行为也有所不同。保密义务主要限制劳动者在离职后,不能向他人透露自己掌握的用人单位的秘密。而竞业限制则是指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相同或者相竞争的行业或业务活动。再者,从期限的角度来看,保密义务一般没有期限,它要求劳动者在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
一名推拿师,怎么成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应对其是否可能知悉商业秘密进行实质性审查,“没密可保”的普通劳动者,即使签订了保密协议也不构成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应纳入具备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范围(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对竞业限制的对象,也不能仅仅通过当事人列举就认为属于同类行业和同种业务,而是需要根据被列举企业和劳动者的岗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竞业限制义务适格主体如何认定?
而关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是竞业限制义务适格主体审查的难点。一是由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属于兜底性规定,指向对象并不明确,且会因地域不同、时间不同、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二是由于“保密义务”所针对的商业秘密本身就存在界定难问题,商业秘密系属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若要参照侵犯商业秘密纠...
宽带装运维组长跳槽被索赔15万元,竞业限制义务适格主体如何认定?
而关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是竞业限制义务适格主体审查的难点。一是由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属于兜底性规定,指向对象并不明确,且会因地域不同、时间不同、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二是由于“保密义务”所针对的商业秘密本身就存在界定难问题,商业秘密系属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若要参照侵犯商业秘密纠...
竞业限制纠纷审理难点及其裁判思路
从理论上讲,竞业限制义务是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具体体现,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的人员,就应当负有禁止损害公司利益的竞业行为发生的义务,故“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对其主体身份的认定过程中的兜底条款,不应局限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管人员。而对违反竞业限制主体的身份进行限定,一般是指有机会接触用人单位保密信息,负...
拌黄瓜的冷菜厨师离职后遭索赔10万余元?莫让“竞业限制”成不当限制
竞业限制制度设立的本意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但在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不区分劳动者是否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无差别地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高额违约金,对劳动者的择业权造成不当限制。FlashPlayer插件未安装安装插件,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