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据要素流通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
据此,在民法典框架内,个人信息属于人身权利客体的范畴,更具体地说属于人格权客体的范畴。从目前的立法来看,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的是个人信息所承载的人格利益、人格尊严,并不是因为个人信息具有财产利益。换言之,即使个人信息可能承载一定的财产利益,法律也不予保护,法律只保护个人信息所承载的人格利益。这是为实现一...
数据所有权、决策权与业务服务形式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根本性的...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数据服务交易权(注意,这一定是强调数据服务的交易规制,而不能强调数据的交易权,否则那不就是权利让渡吗?)等,为数据的安全流通提供法律保障。2、建立数据服务交易平台: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服务交易平台,对数据服务交易进行规范化管理,防止数据...
薛佳伟|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数据流通的平衡构建——信息与数据区分...
在区分“个人信息”与“数据”的基础上,提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信息数据”的确权授权机制,并针对数据的流转应用,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简称数据三权)的产权分置运行机制。
数据权益与个人信息具有不可分割性
一是数据权益的享有和行使应以尊重信息主体享有的各项信息权益为前提,并且必须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数据权利。例如,数据处理者虽然在处理数据之前已经获得了信息主体的授权,并且依据合法授权而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形成了数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有权任意将该数据与他人共享。因为共享是对他人信息的...
汽车数据将成为一个新产业
首先,应当明确规定汽车数据中个人信息的范围。例如,车辆自身的运行状态数据、零部件性能数据以及与路况、气候等外界环境相关的数据,由于难以直接指向特定个人,不应被视为个人信息。至于车辆控制类数据和应用服务类数据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因其与个人的关联度各有不同,需借助立法手段进一步加以明确区分。
RWA:开辟所有权、交易和投资的新时代
位于区块链上的代币代表对这种资产的所有权(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通过这种方式,以前难以分割或交易的资产现在可以轻松管理和交易。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多达17亿人目前无法获得金融服务。这意味着他们没有银行账户、信用卡或其他允许他们储蓄、借款或投资资金的金融产品。这种缺乏金融服务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多种负面后果,增加整体对贫困和经济...
倪子涵|三权分置路径下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数据合规新解
该文件将数据产权的类型明确划分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第二,《数据二十条》提出要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企业数据被定义为“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加工的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同时,该文件明确指出要针对企业数据探索授权...
论数据产权制度的层级性:“三三制”数据确权法
信息与数据之功能定位不同应予以区隔,但区隔不意味着割裂,数据与信息仍具有一体两面的本质联系。信息是数据的来源,数据又可以反过来产生新的信息内容。在此种紧密联系下,只有以个人数据所有权为基础方能维护其个人信息的完整性,个人数据所有权是个人信息自决权在数字时代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是个体人格在数字世界自由舒展...
姜程潇|论元宇宙中数据财产权的法律性质
从生产要素的角度出发,若数据能够成为生产要素,数据需要满足财产的性质。换言之,数据私权具备财产权属性。在经济学中,财产权主要是用于确定资源或经济商品如何被使用的权利。在权利内容上,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使用财产的权利,包括使用财产作为生产资料或用于个人消费;(2)从财产中获得收益的权利;(3)将财产转让给...
每周数据观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
数据要素市场上的三大核心内容是数据确权、数据定价和数据交易。在数据确权方面,首先要明确权利性质,其次根据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分析权利主体,其中数据分级授权模式更加符合实践。在数据定价方面,存在着订阅、租赁、访问、数据定制和数据托管等应用场景,根据数据的应用场景可以制定基于使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价值和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