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后续罪错行为的源头和萌芽,是未成年人在社会化过程中被消极因素所影响而产生的一些与其年龄、心智等不相称的“恶习”,其本质上对社会无害而仅对未成年人本身产生负面影响,但因极有可能演变为违法犯罪行为而需要及早加以干预。触法行为。触法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因不满...
避免将行政违法行为认定为刑事犯罪
虽然二者的关系是永恒的难题,但可以肯定的是,从司法的角度来说,在以下三种情形下,自由保障处于绝对优先地位:(1)行为虽然严重侵害了法益,但刑法没有明文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缺乏构成要件符合性);(2)行为对法益的侵害并不严重(缺乏值得科处刑罚的违法性);(3)行为虽然被刑法明文禁止,且造成了严重的法益侵害,但行为...
危险驾驶犯罪治理研究
法学界之所以将危险驾驶行为与普通驾驶行为区别开来,是因为考虑到危险驾驶行为比普通驾驶行为造成危害的几率要高出很多,且相较一般驾驶行为而言,其产生的危害后果也更加严重。所以,从交通运输安全方面来考虑,立法者应当更加有效地对行为人进行刑法规制,明确地界定危险驾驶行为的范围与程度,使其承担更严格的责任,以便于法律...
诈骗类犯罪中犯罪成本的认定和处理
犯罪成本不同于“案发前归还”,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诈骗犯罪的过程中,为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加快犯罪进程,尽快实现犯罪既遂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关于犯罪成本能否从诈骗类犯罪的数额中扣除,应当重点关注犯罪成本对于被害人是否具有利用可能性,能否帮助其实现预期的交易目的,是否能够弥补其受到的财产损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简单地...
张明楷:犯罪故意中的“明知”
然而,这一区别在刑法上没有意义。因为责任主义要求责任与行为同时存在,即使将故意、过失作为不法要素,故意、过失也必须与行为同时存在,也要求行为人在行为时对行为的危害结果具有认识。事前的预见或者事前的认识,其实不是犯罪故意的内容,只有行为时的预见、认识,才是犯罪故意的内容。诚然,预见的内容可能最终与客观...
仙桃法学家论坛 | 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依据
如果刑法出现归类错误,就需要进行补正解释;如若社会发生重大变化,则需要作出同时代的解释;对于现行刑法分则第三、六章规定为侵犯公共法益的部分犯罪,应当确定为对个人法益的犯罪(www.e993.com)2024年8月5日。法条的基本内容即构成要件,是确定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重要依据;在行为方式相同但行为对象不同的立法例中,应当根据行为对象的特点分别确定具体...
刘志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适用...
第三种观点认为,甲的行为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获得收益,仍然向平台提供自己的资金账户,属于利用其他方法,窝藏、帮助转移的行为,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基本特征。为何同样是提供银行卡,甲罪名上的认定存在这么大的差别呢,这个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当时的主观上考虑:...
为何说不平衡的心态促使职务人员产生犯罪心理?
职务犯罪人员的行为风险估算过程因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而倾向于选择相信有利于自身的情况发生,拒绝相信或选择忽视不利于自身的情况会发生。在客观方面,犯罪行为风险估算的结果会受到外界监督力度和错误引导的影响,外界监督力度和错误引导通过影响职务犯罪人员的认识而间接影响其犯罪行为风险估算的结果。广泛且有效的监督...
以刑民思维与体系解释精准认定合同诈骗行为
编者按合同诈骗罪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特殊诈骗犯罪,其本质和意义更多地在于对市场中的失范经济行为进行刑法矫治。然而,由于刑法理论研究还待完善,司法实践中对本罪与合同欺诈的关系、与其他类型诈骗犯罪的区分,以及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为推动精准打击合同诈骗犯罪,统...
夏伟:论外围犯罪的穿透性治理 | 中国刑事法杂志202305
刑法对外围犯罪的大规模惩处,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不仅容易对“脆弱群体”形成无差别打击,而且不利于犯罪的标本兼治。在犯罪社会学层面,外围犯罪与核心犯罪已经形成功能互补的犯罪有机体,核心犯罪人有意识地将风险较大的非核心功能交给外围犯罪人,从而降低自身暴露风险。基于犯罪有机体论,刑法应当确立以核心犯罪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