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算偷”的闹剧该收场了
孔乙己说“窃书不能算偷”,是因为迂腐和自嘲;而现代版个别专家和官方的“窃书不能算偷”论调,却是耍小聪明,目的是逃避问责,维护所谓的部门和地方形象。“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滑稽闹剧该结束了!(惠铭生)
别让形式主义的禁中介声明出来闹笑话
这和孔乙己认为“窃书不能算偷”是不是一模一样!其实这些银行都想表示的是他们与宣传推广他们产品并且收取客户服务费用的贷款中介没有任何合作,至少总行层面或者官方是不合作的。至于支行或者个人?但凡你问就是一旦发现就是严肃处理,怎么去发现不会说,当然怎么处理也是不会说的。为什么要和中介合作如果说在普惠个...
孔乙己:窃书不算偷书!青年导演实名举报B站短片涉嫌洗稿,B站回应...
孔乙己:窃书不算偷书!青年导演实名举报B站短片涉嫌洗稿,B站回应:与中标方案并无相似之处来源:国际投行研究报告青年导演实名举报B站短片涉嫌洗稿,B站回应:与中标方案并无相似之处5月4日,导演方先生发视频实名举报B站五四青年节短片涉嫌洗稿。方先生称,他曾接到B站brief,并在一小时内提供了反击网络虚假信息的短片...
金新:从范美忠开“读书群”收费所想起的
当别人“加冕‘以“先跑”的“绰号”时,应立即纠正道:“非‘先跑’,乃‘先走’者也!”这就像孔乙己,有人说他“偷书”,他立马分辨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个知识分子,往下等靠叫知道分子,不及迅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孔乙己的智商,下场是可想而知的。想...
孔乙己说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那公职人员摘豆角呢
官方的通报是“偷摘”,性质已经确定。只是,如果不是主人发现,这些豆角是不是就像孔乙己所偷之书,被公职人员“摘”走了,而不是“偷”走。因为,他们在偷摘行为被主人发现后,竟然想用购买的方式掩盖偷摘行为,且与主人在交流过程中矛盾激化,可见,所谓的购买,也是带着与孔乙己相同的心态,那就是“窃豆不能算偷”...
窃书也算偷!当代“孔乙己”落网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段出自《孔乙己》中的名场面每每提起都让人忍俊不禁近日钟楼区一家书店里就来了这么一位“读书人”“警察同志,我们书店最近一直丢书!”钟楼分局北大街派出所民警接到书店工作人员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据书店工作人员反映最近几个月书店大量...
胡洪侠|偷书的境界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
以案说法 | “窃书大盗”获刑三年八个月!
这段出自《孔乙己》中的名场面,每每提起都让人忍俊不禁,而现实生活中,确实也存在一种“窃书大盗”,那便是窃取他人脑力劳动成果、侵犯著作权,贩卖各类非法盗版书籍。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许昌中院...
“窃书”也是偷,“雅腐”也是腐
窃和偷,都有暗中偷拿别人东西的意思。“窃书”和“偷书”,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孔乙己却偏要强词夺理,说“窃书不算偷”。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时代发展到今天,居然有极个别官员滋生“窃书不算偷”的思想,认为“雅腐”不是腐,这确实让人忍俊不禁。
鲁迅《孔乙己》中7处经典描写
2.“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孔乙己为自己辩解时的话,他试图用“窃书”一词来掩盖偷书的行为。这句话表现出孔乙己在道德上的问题,揭示了他性格中的虚伪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