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股权代持的权利架构|股权归属与处分效力的追问?
在无权处分合同“有效说”下,名义股东无权处分代持股权的负担行为当属有效,其处分行为若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则交易相对人取得代持股权,若不符合则否。此外,在委托代理说下,名义股东系隐名股东之受托人,其处分代持股权之行为亦属越权代理,由于股权登记具有公示效力,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名义股东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权具...
法律行为概念的形成
尤其是,他们认识到了行为的不同类型,例如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生者之间的行为和死因行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尽管他们没有明确表达出来。此外,我们还可以在原始文献中看到,“negotium”和“actus”跟其他单词组成技术性法律术语,例如“negotiumgerere”表示无因管理,“actuslegitimi”表示不得附条件的行为。鉴于上述...
薛波:未届期股权转让受让方出资责任规则之构造与缺漏填补 | 法治...
形式主义股权变动模式将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负担行为)和股权权属变动(处分行为)分开,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即生效,当事人欲发生股权变动的法律后果尚需其他“形式”配合,这些“形式”包括变更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签发新出资证明书、变更工商登记等。形式主义模式虽然将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权属变动区分,对明确股权转让不同阶段...
薛波:论出资未届期股权转让出让人的补充责任
一是在面向公司的请求时,股权转让合同(负担行为)的成立和生效并不能表明股权转让行为(处分行为)之完成。根据债之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合同(负担行为)的成立和生效仅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产生向相对方请求履行合同义务之法律效果,至于股权转让合同(负担行为)能否实际履行(处分行为生效)尚不确定。股权转让合同之实际履行,...
孙宪忠:对当前民法学基本理论的十点思考
此外,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也是法律行为的基本类型划分。近年来,法院、仲裁机构接受了关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理论,但学界还没有很好地接受该理论,如该理论没有被写入通行的民法学教科书。事实上,我国民法典已采纳区分原则,这应引起理论界的重视。六是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区分。民法典中的法律规范,可以...
张恩祥:论违反报批义务的责任认定 | 经贸法律评论202402
批准既有可能针对处分行为,也有可能指向负担行为(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前者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后者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此便建立起负担行为与缔约过失责任、处分行为与违约责任的线性的直接关联。
理论荐读|孙宪忠:当前民法学基本理论的十点思考
此外,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也是法律行为的基本类型划分。近年来,法院、仲裁机构接受了关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理论,但学界还没有很好地接受该理论,如该理论没有被写入通行的民法学教科书。事实上,我国民法典已采纳区分原则,这应引起理论界的重视。六是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区分。民法典中的法律规范,可以...
...民法典》第145条评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
从比较法看,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同意(允许)实施法律行为的效力,存在三种规范模式。一是可撤销模式,如《日本民法典》第5条第2款、第9条(未区分无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是效力待定模式,如《瑞士民法典》第19条,虽然条文规定不是特别明确,但解释上均认为法律行为效力待定。三是区分模式,即区分单方...
论夫妻共有房产单方处分行为的效力
[1]正确理解无权处分的概念,首先应当弄清“处分”一词在民法上的不同含义。“处分”一词在民法上至少有三层含义:最广义的处分既包括法律上的处分,也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广义上的处分则仅指法律上的处分,而不包括事实上的处分,狭义上的处分则是指与负担行为相对应的处分行为。[2]...
浅析对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
此模式下,处分行为指直接发生民事权利变更的法律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负担行为为处分行为的对称,指发生债法上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又称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指以物权的设定、移转为直接内容的法律行为,即发生物权法上的效果的法律行为”。[7]按照王泽鉴老师的观点,“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最主要之区别在于处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