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超标咋办?篡改数据!两人伪造在线监测数据被判刑
排污超标咋办?篡改数据!两人伪造在线监测数据被判刑排污超标,企业相关负责人不是想办法解决,而是通过伪造监测数据应付,继续污染环境。日前,即墨法院审结一起通过伪造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两人被判刑并处罚金。某玻璃有限公司系市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生产玻璃制品等。该公司配套建设的延期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被用于监测...
虚假标记属于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吗?
然而,这家屠宰厂却认为虚假标记行为不属于“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范畴。理由是虚假标记并未对自动监测设施的硬件、软件以及监测数据进行修改。因为这家屠宰厂认为,标记内容不属于监测数据,虚假标记与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着本质区别,虚假标记时间段的监测数据本身是真实的,未失真也未凭空编造,只是由超标变成了无效。...
环保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将被严惩今年起实施
同时,《办法》明确了伪造监测数据的8种情形,主要包括: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的;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的;监测报告的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等。根据《办法》,涉嫌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有5种,主要包括以下情...
篡改数据、干扰在线监测……四川通报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三:达州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案5月9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重点排污单位达州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3月25日,该公司窑尾排放的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为避免持续超标,该公司员工多次将窑尾在线监测设备调整到维护状态,并通入氮气,导致窑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依法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就上述案件来说,两家第三方机构为牟利,顶风作案,在开展环境监测业务过程中,通过伪造采样样品、篡改采样时间、编造实验数据等方式弄虚作假,想方设法给企业出具合格报告。更离谱的是,涉事公司的采样员对于作假都习以为常,甚至主动提示被检测企业的相关人员如何顺利通过现场检查。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干扰监管执法工作,而且...
篡改数据,塘厦一环境检测机构被查处
甲公司将不属于夜间噪声的采样样本篡改为夜间噪声检测数据,该行为涉嫌违反《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塘厦...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
郑州市昶隆纸业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监测数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因涉及环境数据造假,郑州一纸业公司被通报
执法人员认为,昶隆纸业作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监测数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
警钟长鸣!12个第三方监测造假案例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进一步调查,查明,2021年3月份以来,该公司采取“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伪造监测时间或签名”等手段,共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621份,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安徽一检测机构被罚10万元
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条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未遵守监测规范进行监测活动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