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保留实现路径的体系协调
更为重要的是,取回标的物不会导致合同解除,给付义务的牵连性无法维持。标的物之取回以当事人协商一致为前提,取回权机制的适用门槛较高。正考虑到这一点,《民法典》第642条第2款规定了担保物权实现程序之参照适用。根据该款,担保物权实现程序适用于“有权取回”的情形。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适用范围,经由取回权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第六百三十五条凭样品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
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关于出卖人取回权的相关裁判规则7条
在此基础上,第1款有两处修改:一是增加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的表述;二是在第1项中,明确规定即便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出卖人亦不可径直行使取回权,而要先履行催告义务并给买受人以合理的宽限期,如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方可行使取回权。
融资租赁合同制度研究
7、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有选择权,即有权选择支付合理代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者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将租赁物退还出租人。(二)融资租赁合同的分类融资租赁合同因交易形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根据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可分为如下几种基本类型:1、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即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
陈易|合同法视角下人形机器人使用者的权益保护
人形机器人买卖合同是混合合同和不完全合同。主给付义务中的瑕疵担保义务内容具有特殊性。从给付义务包括协助完成人形机器人登记的义务。保护使用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附随义务具有信义义务性质,内容包括培训义务,且具有可诉性。使用者违约救济权中的解除权和减价权行使具有特殊性,使用者享有违约获益归入权,违约责任采取...
民法典中特殊类型买卖的梳理、解读与案例
第六百四十二条出卖人取回权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
《民法典》施行后:企业签合同前应当知晓的104个重点! | 法律顾问
要点三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解除,相较《合同法》第167条,在欠付货款达五分之一后,增加了“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条件。(634条)要点三十一:明确了试用期内的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有出卖人承担。(640条)要点三十二:明确了未经登记的所有权保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641条第2款)...
刘贵祥:民法典关于担保的几个重大问题|学习民法典之91
对新债权人产生拒绝履行抗辩权,但如果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新债权人在起诉时保证人以未通知为由提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不应支持;三是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禁止转让,一旦债权人转让债权,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受让人解除债权转让合同或者原债权人通过回购重新取得债权后,应可以在保证期间内再次向保证人...
走出“股权转让合同”的理论迷宫
例如,A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通知,其他股东表示不愿意购买,同意他对外转让。转让合同生效之后,其他股东发现其对外的条件和通知条件不符,额外约定了宽松的分期付款条件。此时有B股东到法院起诉,欲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支持其诉求。A股东欲取消转让,法院判决强制执行B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不得撤销。
2022年法考商经知重点笔记
代持协议:隐名股东显名化:1.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2.变更程序(有事实接受:知情+无异议,可直接走变更程序)名义股东处分(卖或质押)股权:1.处分为有权处分2.受让方可以参照善意取得3.实际出资人只可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责任,而不是善意第三人或公司出资瑕疵责任负担:名义股东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然后可以找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