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给客人吃了3年“口水油”!多人获刑!
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口水油与地沟油获取方式不同,但造成的危害没有本质区别,都属于废弃食用油脂。口水油经过反复高温熬制,可能产生反式脂肪酸、氰化物,这些物质在被食用后,随着量的积累,会对人体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律师表示,根据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废...
火锅店为什么要给客人吃“口水油”
在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看来,虽然口水油与地沟油获取方式不同,但造成的危害没有本质区别,都属于废弃食用油脂。根据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废弃食用油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存在多种危害。刘少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口水油的危害首先是不卫生,会残存食用者留...
吃完火锅剩下的油,过滤回收卖给下一桌!还有人说口水油才好吃?
单单是口水油危害都如此严重,更别谈地沟油了。地沟油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远远大于口水油,因为其中有大量的污水、垃圾、洗涤剂,铅含量严重超标,这样的油大多数是由地下作坊提炼制作,根本无法去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和化学成分。因此,当我们摄入地沟油相关食物后,很可能立即就会出现腹泻腹痛消化不良等现象,长期摄入则会导...
安徽一家火锅店,持续使用口水油,判了!
淮南市潘集区法院一审认为,“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的“口水油”经认定...
锅底里加“口水油”?这个店长真“刑”!
“口水油”是顾客食用完后废弃的食用油脂,也叫“老油”。“口水油”同“地沟油”等废弃油脂一样,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近年来,一些餐饮单位因使用“口水油”被处罚,有商家甚至被罚款上百万元。有“前车之鉴”,为何该店还会“铤而走险”,回收、加工“口水油”?
火锅店给顾客吃“口水油”,被罚赔500余万
该案的“口水油”经认定属于废弃油脂,包含在“地沟油”的范畴之内,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一审宣判后牛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淮南中院审理后,根据犯罪情节,判决维持一审对牛某、王某等9人定罪、主刑及附加刑、追缴没收部分的判决,改判谢某等4人刑罚。
“口水油”火锅?管得到位,才能吃得放心
人为利所趋,靠商家自我觉醒肯定是靠不住的,可是按照寻常的监管制度无法对“口水油”进行及时的认定处罚。虽然今年以来餐厨处理企业作为新参与者开始规范收运体系,但仍面临独立的隔油池废油及油炸食品废油无法获得、餐厨垃圾中的浮油常被个体商贩提前收取的尴尬处境。由于监管环节和主体过于分散,导致在地沟油转运、处理过程...
...火锅店给顾客食用口水油13人被判刑;荷兰通报我国出口禽肉产品...
至案发,锅底累计销售6.5万余个,涉案金额170万余元。法院认为,本案的“口水油”属于“地沟油”,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牛某、王某等13人分别被判刑十二年至一年,并处罚金125万元至2000元,同时判决支持安徽消协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各被告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12万元。
火锅加了“口水油”,店长进了“黑名单”
“口水油”通常指顾客食用完后废弃的食用油脂,也叫“老油”。按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要求,“口水油”同“地沟油”等废弃油脂一样,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近年来,全国因使用“口水油”被处罚的餐饮单位数不胜数,有商家甚至被罚款上百万元。
13人获刑!淮南一火锅店给客人吃"口水油"近3年
本案的“口水油”经认定属于废弃油脂,包含在“地沟油”的范畴之内,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一审宣判后,牛某等人不服,向淮南中院提起上诉。淮南中院审理后,根据犯罪情节,判决维持一审对牛某、王某等9人定罪、主刑及附加刑、追缴没收部分的判决,改判谢某等4人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