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销售过期食品,赔偿1000元!法院:副食店需承担赔偿责任
购物时要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原标题:《以案释法销售过期食品,赔偿1000元!法院:副食店需承担赔偿责任》
花11.9元买到过期食品,商家赔偿1000元!
作为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除找经营者赔偿损失外,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赔偿金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院依法判决生鲜店店长退还黄某购物款11.9元并向其支付赔偿金1000元。法官提醒食品安全事关重大,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商品经营者对所销售食品负有注意义务,其应当定期对库存...
明知面包过期一天仍购买,小伙状告商家获赔1000元,网友们吵翻了
“这是一种善意的提醒,1000块商家应该觉得值,因为如果哪天因为过期吃死人,商家不但要赔钱,还背上一条人命。”律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都应赔偿,不论是否明知对此,有律师表示,在食品、药品类产品消费纠纷中,不论消费者购买时是否明知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只要销售者未能尽到保证产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就应对消费者负...
知假买假能获赔偿?小伙花3元买过期面包,全程录像,获赔1000元
不是这样的,我们对于食品安全是有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不是退一赔一那么简单。而是不满1,000块要赔足1,000块。所以法院作出判决,第一,店家要退给这个小伙子3块钱,尤其是面包已经过期这么长时间了嘛,还打官司,所以请小伙子自己把面包处理掉就得了。第二,店家要一次性的赔偿给这个小伙子1,000块钱,这就是你...
...以案说法】消费者花4元买到过期产品? 法院判决:商家赔偿1000元!
“315”以案说法消费者花4元买到过期产品?法院判决:商家赔偿1000元!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在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市场诚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超市售卖过期辣条 法院判决赔偿1000元
本案中,虽然销售的过期商品价款仅为0.5元,但根据上述惩罚性赔偿责任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需按照1000元赔付,可谓因小失大,得不偿失(www.e993.com)2024年7月27日。end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超市售卖过期辣条法院判决赔偿1000元轻触阅读原文天平封丘赞分享在看写留言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
男子明知商品过期仍花11.9元购买,后向超市索赔1000元
某超市销售过期沙丁鱼罐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某超市应当退还林某宾已支付的货款11.9元。一审判决某超市向林某宾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属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予以纠正。法官介绍,“知假买假”人属于职业打假人,并非出于生活消费需求...
女子买到过期可乐索赔1000元?盒马没这个批次...这剧情反转也太抓...
盒马销售过期产品,存在过失而她的诉求是要求商品价值的十倍来索赔因为商品价格低不足千元应按照1千元进行赔偿然而盒马在自查后却说,这不是自己出售的批号啊…盒马说的比较委婉:表示他们愿意相信消费者确实体验受损实际情况也可能有其他小概率事件...
极目视评|男子买过期1天面包获赔1000元,食品安全就应当有“较真...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广州一名小伙小孙(化姓)在当地一家日用品店购物时,发现了一份过期一天的面包,其花3元购买下,又在事后,将商家告上法庭索赔。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广州某日用品店应向原告小孙退还货款3元,支付赔偿金1000元。(4月17日大皖新闻)...
出售过期食品,江西会昌一超市老板判赔1000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