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继承农村土地以保障权益?这种继承过程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
继承人需要明确土地的性质,是宅基地、承包地还是其他类型的土地,因为不同类型的土地在继承过程中有不同的规定。其次,继承人需要准备齐全的文件。这包括但不限于死者的死亡证明、遗嘱(如果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这些文件是继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缺少任何一项都可能导致继承过程的延误或失败。
如何进行宅基地的赠予?这种赠予方式对财产继承有何影响?
在中国,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宅基地的赠予不仅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考虑到赠予对财产继承的影响。首先,宅基地的赠予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赠予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赠予的宅基地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划和用...
征地补偿、土地拆迁款是遗产吗?可以按照继承相关规定被分割吗?
关于地上房屋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权利人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由继承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继承。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指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使用权。
...非农户可以通过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可以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定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上述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可通过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来取得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最高院: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吗?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最高院认为,根据原审查明事实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吉广智原为广东省五华县人民医院干部,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退休以后,将户籍迁回了五华县华城镇维西村上排组,并一直居住在其祖宅中,其女儿吉祥玉则负责照顾其的生活起居直至去世。
保障“外嫁女”因继承房屋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行政机关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土地使用证,侵犯了“外嫁女”合法权益(www.e993.com)2024年10月2日。人民法院以“外嫁女”与被诉宅基地登记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有效保护诉权的同时,通过实体审理纠正错误登记行为,保障“外嫁女”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而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外嫁女”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检察机关抗诉纠正错误行政裁定
行政机关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土地使用证,侵犯了“外嫁女”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以“外嫁女”与被诉宅基地登记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有效保护诉权的同时,通过实体审理纠正错误登记行为,保障“外嫁女”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而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确权新变化,2类宅基地不确权,外嫁女继承农房可以登记颁证
其实在有关文件中,咱们国家也明确规定,对因依法继承房屋所有权占用的宅基地,可按规定予以登记,并在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说;农村的独生子女户和两个女儿的家庭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老家的住房,并且也会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续使用其宅基地。而当地也会按照规定...
律师一文讲清农村宅基地买卖及继承相关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因与特定社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但是,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该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法律并未限制地上房屋的继承。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父母去世后城市户籍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因与特定社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但是,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该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法律并未限制地上房屋的继承。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