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有公积金的快看!
由于委扣业务需要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款,公积金异地贷款因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不在毕节市,因此不能办理委扣。问:办理委扣业务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怎么办?答:办理委扣业务后,如果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偿还当期贷款,系统将从约定的还款银行卡全额扣划当期应还款额。请借款人时刻关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信息,...
有公积金的恭喜!11月1日起,按月提取、全额提取!提取限制放宽!
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支持按账户余额提取(提取完成后,账户余额不能为零元)。3.固定提取日期。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提取日期由“月末”固定为“25日”。2024年11月1日(不含当日)前已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提取频次...
公积金应如何依规注销?注销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情况?
结算过程中,账户内的余额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注销确认**:结算完成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出具注销确认书,标志着公积金账户的正式注销。在注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材料不齐全:如果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退回或延迟处理。因此,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是至关重要的。账户余额处理...
上海公积金提取新政!11月起施行
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支持按账户余额提取(提取完成后,账户余额不能为零元)。3.固定提取日期。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提取日期由“月末”固定为“25日”。2024年11月1日(不含当日)前已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提取频次...
【关注】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2.在扣款规则上,改变原来“余额不足,租赁提取转账中止”的规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申请的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支持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按账户余额提取(需保留一分余额)。3.在提取日期上,由原来不固定的“月末”提取,调整为固定“25日”提取。
上海发布两项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优化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人租赁本市租赁住房(以下称为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按照本市房屋租赁政策规定租赁市场租赁住房,或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政策规定,租赁...
事关购房和公积金新政!热点答疑来了→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职工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原先是组合贷款的,需要先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结清,剩余的商业贷款部分才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该笔商转公贷款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问题四:必须要有公积金余额,才能商转公...
在首府购房可用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了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李永桃)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的通知》,规定从当日起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呼和浩特市四区(新城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十一、职工调动工作,原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
今起,成都公积金提取有变!
(一)签约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至少保留1元。签约人应关注当月可用金额和还款账户余额,确保满足当月贷款还款所需金额,避免产生贷款逾期。若因住房公积金未及时汇缴入账、银行支付结算等原因造成按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未能按时到账,或当月可用金额不足的,借款人应及时在还款账户中存入不少于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