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你可能住不进去——居住权的尴尬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如何登记、如何变更、如何撤销、...
如何为自家房屋设立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为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的需要,由当事人依法设立,对他人住宅的全部或部分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的设定,将房屋权利在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之间进行了分配,既可以满足特定群体的住房需求,又可以有效发挥房屋效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制度价值。同为对他人房屋的占有使用,居住权与...
“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首例“居住权”案件宣判了!
居住权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所设立的一种享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其除了包含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对于房屋居住的权利”之外,其在设立和使用中还存在诸多额外的限制。因此,正确理解“居住权”的内涵和外延,准确把握其特色,对于恰如其分地发挥此种...
离婚后房屋归一方另一方依据合同可享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上述条款确定了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
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七问详解“居住权”
借鉴“一物一权”的基本原理,《办法》明确规定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但是,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在满足生活居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所有权人可以为多个自然人在自己的住宅上设立居住权,也允许通过居住权的变更登记增加或减少居住权人。问题7:为何暂未将农村宅基地房屋纳入居住权登记的适用范围?
涉房产居住权登记,北京拟出台新规,正征求意见
办法中也对此进行了明确(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北京晚报记者了解到,与将房屋出售相比,设立居住权对占少数份额的不动产权利人的所有权权益影响较大,他们既不能因为设立居住权直接获得对价补偿,同时可能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这套房屋。因此,办法规定,试行期间对于共有不动产设立居住权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没签合同,没达合意,能否设立居住权?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居住权的行使有利于充分发挥房屋的利用效能;也有利于发挥家庭职能,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因居住权是在他人的住宅上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设立居住权应当充分尊...
居住权不得继承 北京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开始征求意见
以不动产设立居住权应当属于对不动产的处分行为,而设立居住权与将不动产出售相比,对占少数份额的不动产权利人的所有权权益影响较大,其无法因设立居住权直接获得对价补偿,同时可能无法继续占有使用不动产。因此,试行期间对于共有不动产设立居住权的,宜采取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为前提的办理方式。
以居住权对抗执行?依法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后,居住权以专章的形式得到明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规定,居住权具有排他效力,即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而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时也会遇到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由于需要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通常此类不动产的竞拍者寥寥无几,成交价格也相...
“居住权”来了!首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发放!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设立,将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诉求,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在居住权存续期间,不受房屋产权转移而影响,从而能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