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主要原因:救灾物资专用库房租赁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098.8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我市出台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粮食风险基金不再实行包干办法,按照事权、财权统一原则,《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范围、权限、责任等内容,并根据相关因素测算到区(县),分级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统筹使用。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办法》明确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市与区(县)储备粮油利费补贴,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和经营性粮食财务...
关于印发《江门市粮食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市级粮食风险基金...
第七条市财政局负责对本基金筹措到位,并纳入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第八条市财政局要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下称:农发行)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必须按季足额拨付到专户。第九条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收入、支出事项要符合上级政策规定和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农发行的监督...
中央财政下拨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44亿元
粮食风险基金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于1994年设立的专项调控基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筹资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财政部表示,此次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增加后,全国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达到382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277亿元,占总规模的72%,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这将更好地保障...
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全面取消
粮食风险基金始建于1994年,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而建立的专项调控基金,是中国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而建立的第一个专项宏观调控基金。该基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筹资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财政部称,粮食风险基金建立以来,在稳定各地粮油市场、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
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委、办、局:为了进一步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对我州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作用,落实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确保粮食超储补贴及时足额拨付到粮食购销企业,从今年起,应由地方筹集的粮食风险基金,必须按季划拨到省级财政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专户,市、县级财政负担的风险基金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中央财政按季考核。地方财政部门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之前,将应拨超储补贴通过农业发展银行足额拨付到粮食购销企业。如不能及...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储备粮食贷款利息和管理费用补贴、人民政府动用储备粮食所发生的粮食价差支出、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和本金消化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的筹措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第二十三条国...
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07万元,占89.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万元,占10.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县级及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第二十六条当粮食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省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第二十七条县级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