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则案例揭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面纱”身份
取得法人资格”和第二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案涉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其盈余也是分配给股东,可以认定案涉农民专业合作社...
周天勇:只有推进资产化改革才是解决基层财政困境的惟一出路
还可以成立农民土地房屋合作社,由合作社为经济主体从事这些土地和房屋的出租、交易、抵押、投资、建设、经营等事务;农民按股权分配土地交易收入,分配土地出租和经营的收益,并承担债务等义务;农民也可以在村组织内部,或者向村外居民和投资者转让自己的股份。
陈林:新型集体经济只能是新型合作经济
合作成员可以共同劳动,一部分合作成员可能同时是合作组织雇员,一些合作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也可能由部分合作成员志愿承担,但合作成员与合作组织雇员是两码事。合作组织与其雇员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是普通的劳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包括生产合作社),乃至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的合作社,都是建立在一般财产制度基础之上的...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经营路径选择:自主经营还是合作经营
不同的是,供销合作社的社属企业为营利法人,在长期的改革过程中,供销合作社通过社属企业间接参与市场的方式已比较成熟,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参股其他市场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明确的市场主体地位,其资产为成员共有财产,可直接参与一些风险较高的市场经营活动。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为集体所有,是...
刘振伟: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几个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与一般法人相比,在职能、行为能力、组织成员、产权关系、股权设置、可实现责任财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职能多重性。在现阶段,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合二而一,共同履行经济职能、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社会保障等职能,立法要认可这个现实。但是,从长期趋势看,农村集体经...
遂小统“五经普”知识讲堂 | 普查单位的划分
一、法人单位在经济普查中,被认定为法人单位,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www.e993.com)2024年7月31日。
「学思平治」孙宪忠:仲裁涉及《民法典》实施的十个问题
机关法人不用多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指的是自从1962年农村地区成立人民公社时确立的“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即生产小队、生产大队,还有公社,这三个级次上形成的以农村土地为基础的法人。这个条文中所谓“城镇农村合作经济法人”包括2006年制定、2017年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的合作社法人,另外还包括供销...
最新!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附...
(4)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5)非公司企业法人发布债权人公告的,可通过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
最新!《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发布!(附解读)
(4)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5)非公司企业法人发布债权人公告的,可通过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
湖南多家银行股权现身拍卖平台 1元起可成千亿级银行股东?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农商行股权更为分散,“现在的农商行改制前主要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社成员主要是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入股社员可获得分红收益。”普通人能否参与拍卖?一般而言,银行的公司章程中有关于股权转让的约定,比如内部股东有没有优先购买权,可不可以转让都会有相应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