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堂会审 |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人员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区分二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要对此作出准确认定,不仅需要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国资”性质进行判断,还需判断行为人是否经过相关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是否从事公务。王鲁宁:龙蟒大地公司...
9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条例》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包括以下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条例...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51类违法行为将受到处分
据介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单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主体层级多、种类多,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国有企业作为任免单位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其内部管理人员。
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工作人员侵占本公司钱款的行为认定
由此可推论,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与国有公司是并列存在的,是同级别的关系,不是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属于国有公司的包含关系(www.e993.com)2024年9月10日。换言之,如果认为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企业属于国有公司、企业,那么该公司、企业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当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无需附加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认定...
丁慧敏律师谈破产管理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该文认定破产管理人是《刑法》第九十三条中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理由是:从形式要件看,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规定的法定程序任命,具有获取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形式要件。从实质要件看,破产案件涉及员工安置补偿,债权债务处理、兼顾社会责任等多方利益,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调查企业的财产和业务状况...
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探讨 由刑法上的委派、委托等...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是认定职务犯罪的前提。委派和委托是认定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常见情形,如何理解刑法上的委派、委托等相关概念?在国家出资企业中,总经理办公会能否认定为“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受委派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人员另行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职,该第三人能否认定为国家工...
借助人脉收受介绍费,国家工作人员“牵线搭桥”如何定性?
实践中,有的国有公司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借助本人职务所获的信息或结识的“人脉”,在不同主体之间“牵线搭桥”,双方合作成功后,收受一方给予的“介绍费”,由于在此过程中,职权作用发挥比较隐蔽,与利用信息差居中斡旋行为相互交织,行为性质究竟属于受贿还是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存在不同认识。笔者结合具体案例,对...
深化整治重点领域腐败·罪名与案例 | 国有金融公司人员常见职务...
事实一中,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乙实际控制的公司在借壳上市、融资支持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后以股权收益权代持融资的方式获得乙给予的好处费2570万元,构成受贿罪。事实二中,甲作为国有公司领导,擅自决定、违规安排B公司为F公司出具承诺函,戊据此高价受让E公司劣后级基金份额,导致E公司提前退出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