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文)
1.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目标是: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2.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
最高检: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应承担司法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介绍,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应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封面新闻记者代睿摄影史卫忠介绍,《...
最高检:明确检察人员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
史卫东介绍,修订后的《若干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作出系统部署,分为八个部分共48条,分别是目标和原则、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确司法办案职权、明确检察辅助人员职责、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完善检察权管理机制以及附则。史卫东表示,《若干意见》...
最高检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制约监督、强化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有机结合;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
最高检刚刚发布: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第四条司法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责任与处罚相当;坚持惩处与教育结合,追责与保护并重。第五条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工作应当发挥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业审查职能作用,优化机构设置和委员组成,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
“三个规定”| 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基本内容(二)
上级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下级司法机关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04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司法机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或者通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所属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05当...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检察官办案组可以相对固定设置,也可以根据司法办案需要临时组建。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参加检察官办案组的,应当担任主办检察官。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可以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检察官办案组可以相对固定设置,也可以根据司法办案需要临时组建。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参加检察官办案组的,应当担任主办检察官。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可以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
最高检:检察官年度考核不称职,应当降低检察官等级
最高检: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检察人员确有责任要被追责7月24日,最高检举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检察改革,特别是最高检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
最高检政治部主任潘毅琴:检察机关须有更高标准的专业化建设
新京报: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走到第十个年头,检察系统司法责任制推进情况如何?潘毅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定人、确权、明责”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格局总体形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各专所能,8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