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破产时待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处理
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对于甲乙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房屋租赁合同》,甲公司破产管理人享有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的选择权。甲公司破产管理人选择解除合同,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乙公司预付1200万元租金扣除实际承租房屋应付的部分后,余款应作为共益债务从甲公...
专业文章 | 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不动产租赁合同的处理
摘要:《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了破产管理人有权选择解除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但是,该规定过于宽泛,缺少在解除权行使条件、法律后果等方面的规定,尤其是未对不动产租赁合同等特殊合同作出说明。因此,理论和实务中关于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不动产租赁合同的处理存在较大争议,形成了两种区分明显的学说,即绝对解除权说和限制解除...
债权人可以请求破产企业的股东向其个别清偿吗
小张提起的本案诉讼,属于对债务人财产提起的诉讼,违反了禁止个别清偿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裁定不予受理。然而,裁定不予受理并不意味着员工合法权利的丧失,其可督促破产管理人对外收回债务人财产。收回后,应优先用于清偿员工工资,使其...
新规:河南高院出台《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破产成本管理的指引》
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等。二、诉讼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用依据债务人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3.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理的破产案件,可以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再减半收取。
共益债投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4大难点及破解之道
共益债通常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将共益债务定义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所发生的六类债务:合同履行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为继续营业产生的债务、因管理人(或相关人员)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
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
清算后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此时我们应对这种行为进行法人人格否认,认为此时法人地位并不独立,要求股东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利益。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执业问题解答(2023年第一期)
(2)因人民法院对关联企业实质性合并重整不同主体的受理破产日不同,可以以人民法院受理关联企业实质性合并重整日作为评估基准日;(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