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在残保金计算缴纳中,劳务派遣人员不进入用工单位,但计入劳务派遣公司。参考:1、《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用人单位在...
助力“百千万工程”,广东工会职工疗休养权威解读来了
优秀技术工人、先进职工疗休养活动,如选择到广东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地区,此类人数不超过当年优秀技术工人、先进职工疗休养活动总人数的1/5,且此类人员五年内不重复安排。费用标准按全总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活动的意见》执行。14.同一批次职工疗休养活动能否住两个及以上酒店?能否选择两...
职工疗休养活动谁能参加?是否抵充年休假?权威解读来了→
优秀技术工人、先进职工疗休养活动,如选择到广东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地区,此类人数不超过当年优秀技术工人、先进职工疗休养活动总人数的1/5,且此类人员五年内不重复安排。费用标准按全总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活动的意见》执行。14.同一批次职工疗休养活动能否住两个及以上酒店?能否选择两...
严查劳务派遣!正式文件已发!即日起,这些行为不要再有了!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二)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所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情形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局紧急通知!9月30日前,企业务必完成这件事!否则后果自负!
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因为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三、如何计算残保金?如何做账务处理?
用人单位请抓紧申报 成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时间过半
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www.e993.com)2024年11月3日。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7.跨地区招用残疾人,能否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抓紧申报,2023年度成都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进行中
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7.跨地区招用残疾人,能否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成都用人单位看过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时间已过半
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7.跨地区招用残疾人,能否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抓紧申报!这项认证进行中
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
不用交残保金了!国家明确了!今天起,这类企业免征残保金!部分地区...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