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第十三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第十四条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第十五条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
《民法典》之农村常见法律知识100问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10.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_ 政策文件_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四十四条农村妇女因分户、离婚等情形,可以申请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山林进行分割承包,与发包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发包方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第四十五条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
凯诺拆迁律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发包方同意转让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发包方无法定理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第十条承包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文本规范;(二)内容合法;(三)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指导发包方和承包方订立、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并对承包合同实施监督...
5月1日起施行!事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第十条承包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文本规范;(二)内容合法;(三)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www.e993.com)2024年9月8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指导发包方和承包方订立、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并对承包合同实施监督...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第十二条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第十三条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变更承包合同:(一)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转让的;
农业农村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间转让
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发包方依法作出决定。未经发包方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未表态的除外。附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维护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农民注意:新规5月始施行,土地承包要有合同约束,新政策抢先看
比如承包地的互换和转让,规定:①互换或转让双方应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同村内的成员之间可以互换、转让承包地,不可以与外村人互换或转让。②承包地互换、转让需要变更或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另外全部转让承包地后,原承包方将终止在该土地的承包关系,不能再有新的承包主张。比如自愿交回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如何预防?
有一类比较重要的纠纷,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它必须要转让给本集体的农户,但在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之前并没有这个强制性的要求,容易产生争议。另外一点,就是转让的期限限制。现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明确的规定,转让和互换之后的承包期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比如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