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从事网约营运出事故 保险公司可否拒绝理赔
该案是当前常见的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发生交通事故所带来的保险理赔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被保险人负有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即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事实。若其未履行通知义务,则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
家用车辆用于顺风车、网约车,对投保车险有影响吗?
保险公司表示,李先生投保的是非营运用途的车险,现在运营网约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却没有通知保险公司,所以拒绝理赔。李先生不服,认为在投保前已经告诉销售人员,应当视为保险公司已经知晓,不属于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因此诉至法院。北京金融法院认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是基于最大诚实原则和评估危险的需要的法定义务,投...
关于网约车交通事故纠纷的47条裁判规则(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证件,如被侵权人无法提交前述证明,则属于非法从事网约车营运业务,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的合理停运损失应当由侵权人赔偿的情形,对被侵权人主张的停运损失不予支持。
兼职6小时赔了13万,网约车商业险Bug待化解
对网约车平台而言,若未购买高价营运商业三者险的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平台可能会被法院认定管理不力,承担连带或补充赔偿责任。更为棘手的是,由于各地政策不同,诸多网约车平台并不强制审核所有网约车司机是否购买了营运商业三者险,很多情况下只能靠司机自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近期发布青岛崂山区法...
泸州网约车司机揭露:你坐过的网约车,可能存在这种违法经营现象
不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通常会改变使用性质情形、车辆危险程度增加且未如实告知等保险条款拒绝理赔。记者从泸州市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国寿财险等多家公司获悉,这些公司均出现过因车主改变车辆性质而拒赔的案例,其中就包括网约车。据泸州市一家财险公司查勘人员李先生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
网约车出事故保险拒赔,非营运车变网约车,保险理赔有啥影响?
非营运车变网约车保险理赔有啥影响?如今,非营运车成为网约车很常见(www.e993.com)2024年7月14日。对于私家车来说,肯定是以“非营运车辆”性质来投保各种商业险。而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辆存在网约车注册及接单的信息,大多数保险公司会认为车辆的使用性质发生了变化,并以此拒赔。这类保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海淀法院的张慧聪法官认为,由...
高院再审明确:非营运车辆长期从事网约车营运,即使事故时未运营...
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臣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某博无责,齐某辉、赵某明无责。刘某臣驾驶的小型轿车系其本人所有,该车辆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商业险100万元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对于事故发生时刘某臣驾驶车辆是否属于营运状态,刘某臣及滴滴公司均提交了当日接单记录,刘某臣自述是接朋友,并未接...
私家车变网约车 发生事故能否理赔?
近日,梁溪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私家车变网约车”的案件。2021年12月,徐某驾车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徐某全责。之后,徐某向保险公司理赔。徐某称当时是去公司办事的路上,车辆是非营运车,并在随后的一份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投保车辆事发时没有营运。于是,保险公司先行支付了徐某9000元商业险和2000元交...
发展网约车 需解事故理赔难
不少保险公司在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提出的拒赔理由是,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其性质属于出租车业务,而其加入的是私家车保险,营运期间发生事故,不属于私家车保险的责任范围。按《保险法》规定,车辆风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要么解除保险合同,要么增加保费。如果未通知的,发生保险...
网约车平台是否应对接单司机承运中发生交通事故所致三者损害担责?
二审法院认为,A公司作为专门的网约车平台,明知肇事车辆是非运营车辆,不应作为运营车辆使用,但仍将该车辆注册为网约车,这会加大涉案车辆的消耗,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同时也导致车辆商业三者险拒赔,A公司对此存在过错。同时,A公司亦未能向法院提供刘某注册为网约车司机时所应具备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