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逆行女”狂扇男司机,全网都在问,能追究寻衅滋事罪不?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
被指寻衅滋事,辩护人:伤情鉴定复印件涉嫌造假,不能作为证据
有被告人对其涉及的寻衅滋事罪产生争议,辩护人认为,所涉案件中,被害人的《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为复印件,涉嫌伪造,不能作为证据使用。1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小和一审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被告人赵鑫一审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
...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行拘10日,罚款1000元,不构成寻衅滋事和...
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通报称,对涉事女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9月2日,有网传消息称,该事件双方已经达成和解。针对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的传言,该局工作人员称,一切以官方消息为准,不要轻信网传言论。女司机逆行还殴打男司机(视频截图)9月3日下午,青岛公安发布“王某驾车逆行辱骂...
“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律师解读
李维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并且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王某有随意殴打他人的情节,但王某的行为是否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损害结果,是王某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关键,这需要司法机关进...
逆行打人女司机身份确认,更多细节披露,被殴打男子称不考虑和解
不考虑和解31日,一位知情人士称,林先生目前在住院,他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关心和支持。被打男子林先生此前,林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已花费医疗费四千余元,“我不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林生生提到,自己在当地经营一家民宿,事发时车上还有游客的孩子,所以没有和王某计较。
“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为何不构成寻衅滋事和肇事逃逸?专家解读
解读:青岛市公安局认为该案件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具体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1.案件性质:案件是由于行车纠纷引发,而非无故生事或故意挑衅他人。
“路虎女打人”为何不构成寻衅滋事|律师:核心是执法公正
03知名律师魏景峰表示,如果通报内容属实,该事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04律师刘馨远分析认为,该事件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罪存疑,需进一步调查。05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双方是否达成和解以官方消息为准,不要轻信网传言论。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情侣分手后 男子骚扰前女友构成寻衅滋事被判刑
浦某还在丁女士的汽车上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浦某的骚扰滋事行为让丁女士情绪崩溃,并用水果刀割腕自杀,之后被及时制止。事后,丁女士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浦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浦某具有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对被告人浦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
青岛通报“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不构成寻衅滋事
对于女司机王某的行为,被打男司机林先生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将继续申诉,且不考虑与对方和解。他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自己治疗花费已用去四千余元,下一步将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女子身份曝光连日来,有网友先后指出女司机系崂山区城管局一副主任、青山社区干部、青山社区某饭店老板。
难服气!路虎女司机打人被拘后,王副主任遭牵连,被打人拒绝和解
难服气!路虎女司机打人被拘后,王副主任遭牵连,被打人拒绝和解在二零二四年,社会竟然还能容忍这般狂妄之徒,其气焰之嚣张,令人难以置信。这句话正是出自于青岛崂山一名女性驾驶者之口。原由是,该名女性在先行逆向行驶后,面对另一男性司机的正当行车行为,竟对其施以辱骂和殴打,并最终选择逃逸。对此,公众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