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离婚后,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李某认为,郭某全借款其本人并不知晓,且其本人是因为郭某全要求其检查身体而住院治疗,现二人已经离婚,上述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不应承担还款责任。裁判结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全向郭某来借款,郭某来将银行卡出借给郭某全并允许其使用卡内存款履行了出借义务,郭某全使用郭某来银行卡支付医疗费11200元,取得...
离婚协议约定“债务五五对半承担”,女方起诉男方承担债务获支持
第一,根据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内容,马先生已明确“同意按法院判决承担相应责任,所发生债务为双方五五对半承担”,故马先生应依约履行该约定内容;第二,另案中法院虽未支持陈东、陈西的诉请,但结合《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时间,系介于陈东、陈西起诉和法院作出判决之间,则马先生应属于对另案法院裁判所确认的...
以离婚之名可以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吗?
综上,王某对该笔180万元的借款应与陈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王某不服提起上诉,福州中院维持原判。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判断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三种认定标准,第一种是共债共签,第二种是事后追认,第三种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产生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
债务人已离婚情况下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的认定
另,本案因提起代位析产诉讼所产生费用应由刘某某、陈某某各承担一半。故判决: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案涉房产归陈某某所有,陈某某补偿刘某某648169.32元;二、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高某某财产保全费2500元、鉴定费10630元;三、陈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高某某财产保全费2500元、鉴定费10630...
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诉讼时,离婚协议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往往以自己不应承担偿还责任进行抗辩。但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仅对离婚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方债权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法条链接...
杭州婚姻律师:夫妻一方名下一人公司债务,对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比如下面这个案例,法院通过其他证据证明配偶一方也参与经营了,那么夫妻双方都应该对一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案情简介男女双方原为夫妻,2004年结婚,2023年12月18日离婚。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名下有个一人公司A公司,女方是监事。A公司和B公司之间有钢管业务往来,男方通过微信与B公...
[上海离婚律师]夫妻一方的借款,离婚后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还查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中未对某辆轿车进行分割,显示无存款和债务,而此时李某对王某的债务已经产生,故双方的约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已经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利益,且双方离婚时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对第三人亦不发生法律效力。综上,原告请求确认第三人李某所负债务为与被告孙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请求,...
离婚时一方出具欠条另一方起诉追偿 泾源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予以...
近日,固原市泾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对离婚时夫妻间写的“欠条”效力进行明确界定。被告铁某与原告杨某原系夫妻关系,2023年4月18日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日,为尽快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载明“铁某欠杨某人民币20000元整”。该欠条上有被告签名、联系电话及指纹。两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并非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李明和王丽在2017年9月离婚,此前李明欠张强一笔1300万元的债务。因为李明未按期偿还还,张强于2022年将李明、王丽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1300万元债务为李明和王丽的夫妻共同债务。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笔债务的产生过程系基于商业合作,且数额超出了正常家庭生活需要,张强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该债务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
【以案说典】关于债权人能否请求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
在涉及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对外负有债务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是否可撤销,应从分割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逃避债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在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实际分割明显不合常理,且对债权人之债权及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下,债权人可诉请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