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普法】公司对其分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直接责任或补充责任,不...
即公司对其分公司的债务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或者承担补充责任。公司对其分公司的债务并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对于分公司的债务,如果分公司管理的财产较为充足的,可以由其单独承担责任;如果财产不足的,可以在分公司承担责任的同时,由其设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如果债权人仅起诉分公司,生效判决也...
最高法裁判观点:人民法院不能判决公司对其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的规定,并非分公司无需承担任何因侵权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在涉及分公司法律纠纷时,若原告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分公司与总公司可依原告申请同时作为诉讼当事人应诉...
分公司欠债,总公司应该如何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
分公司注销后,未清偿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而是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但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关责任需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部分由总公司承担。因此,不论分公司注销与否,分公司的相应民事责任都应当由其总公司予以负担,如发生民事纠纷,分公司存续的情况下可以以分公司...
【以案释法】分公司欠债,总公司应该如何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股东以实物出资后又以分公司名义借用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2.本案各分公司向甲公司借用出资实物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的审查(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出资是确定股东所持股权比例、责任承担范围以及投资回报比例的衡量标准,也是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对外承担债务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股东一旦出资,其对出资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公司。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对股东的出资具有“归属资格”。实物...
只起诉分公司,胜诉后未执行到分公司财产,如何追加总公司
因此,分公司也是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在起诉分公司胜诉后,分公司没有主动履行的,应当先对“分公司”申请执行,在分公司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时,再申请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在执行阶段,通过“执行异议”程序,申请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
又一家退市!*ST超华8月19日摘牌 实控人陷债务纠纷
又一家退市!*ST超华8月19日摘牌实控人陷债务纠纷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ST超华最终告别A股市场。8月18日晚,*ST超华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并将于2024年8月19日被摘牌。四大权益礼包,开户即送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ST超华最终告别A股市场。
今日关注 |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一般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是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其从事的经营活动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若分公司有财产的,可以先以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部分,由总公司承担。
邯郸一企业家莫名承担连带责任 亨立建设集团侵权案再引争议
那么石家庄项目部跟总公司出现了经济纠纷,邯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却要承担连带责任,确实从判决书认定的案件经过中,没看到任何关联。这也是为什么该案件判定孔德智要承担连带责任,引起了业内关注的重要原因。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闽06民初240号民事判决早已判决不存在侵权行为,相关事实证据也清晰,所以后续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