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签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去哪里起诉?
以微信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属于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合同纠纷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确定管辖法院:1、看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仲裁条款,若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应当到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仲裁委员会处理。2、判断换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微信购物引纠纷谁来管?这里有份维权指南请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
“消协315”小程序经营者端上线:在线接收投诉 便捷解决纠纷
“消协315”平台3月15日上线以来,消费者可随时随地通过微信小程序、互联网页登录平台进行投诉,维权效率提高,维权成本降低。“消协315”平台微信小程序经营者端上线后,经营者可以随时随地使用手机第一时间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协商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实现快速和解。经营者在原有互联网端(https:...
通过微信进行投诉,会被对方知道吗?
微信会根据你的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和处理,但并不会将你的个人信息或投诉内容透露给被投诉方。此外,微信还设有专门的客服团队来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纠纷。如果你遇到了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的问题,可以联系微信客服进行投诉。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投诉内容同样不会被对方直接看到,而是由微信客服团队进行调查和处理。那么,通...
人民法院案例库: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要旨汇编(50则)
买卖微信账号行为的实质是买卖微信好友的个人信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3.依据仲裁地法律,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也具有合法效力参考案例北京某巡洋公司诉某外国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10-2-084-006/民事/买卖合同纠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08.16/(2021...
【以案说法】微信购物,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因利用微信达成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起诉人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吗?答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买受人作为起诉人,其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5日。但如果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如线下运输方式,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本案,原告住所地与收货地不一致,此...
通过微信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信息网络买卖合同
案件审理过程中,A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双方之间通过微信达成买卖合同关系,诉争法律关系属于以信息网络为媒介订立的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
微信购物,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因利用微信达成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起诉人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吗?答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买受人作为起诉人,其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但如果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如线下运输方式,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本案,原告住所地与收货地不一致,此...
以案说法:微信签订合同或网络购物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微信只是双方传达合同信息、确定合同内容的一种载体和方式,相关交易并未在特定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则双方达成的内容属于传统普通合同范畴,并不属于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侧重于保护在信息网络虚拟不确定的情况下买受...
诉前调解丨减肥“神药”?千万别买!!
近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网购减肥产品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利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妥善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3月,白某在朋友圈刷到一条广告,宣称使用其售卖的产品可以达到减肥效果,正有减肥需要的白某立即添加了李某的微信,在询问产品效果和价格后,决定先购买一个疗程试用,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