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最新通报:撤销7家单位15项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持有我厅核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资质证书企业,申请上述建设部办理事项前,需提交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申请(见附件1)。我厅依据“省级监管平台”备案数据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并根据动态核查结果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见附件2)。
...通知公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期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下放审批权限许可和管理的企业资质(以下简称省批试点下放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以及发生重组合并资质重新核定的事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简单变更、注销、因重组合并取得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申请换发5年有效期证书的事项,以...
住建厅:审批权限下放资质申报情况公示
审批权限的下放将有助于提高建筑业的竞争力。企业更容易获取资质,参与更多的项目,形成更好的盈利模式。这有助于推动建筑业向更专业、更高效的方向发展。促使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审批下放意味着企业更需要依靠自身实力和服务水平吸引客户。为了获得更多的项目和更高级别的资质,企业将不得不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重磅!住建部:9月15日起,收回15省下放资质审批权限!申请施工一级需...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也就是2023年9月15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试点地区已受理的申请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办结。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对企业依法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的,由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
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资质还可以在省厅申请办理吗?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2023年9月15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废止,省厅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试点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审批。
重磅!江苏出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通知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期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下放审批权限许可和管理的企业资质(以下简称省批试点下放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以及发生重组合并资质重新核定的事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简单变更、注销、因重组合并取得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申请换发5年有效期证书的事项,以...
省住建厅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
省住建厅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出通知,明确从1月8日起,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各设区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中东莞、中山参照设区地级市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
2021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分两批,选择了15个地区开展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将部分资质下放到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试点过程中,一些企业反映,不同地区对资质标准的理解把握不完全一致,审查尺度宽严不一,跨省核查业绩难度大,各地资质审批管理不平衡。因此,《通知》提出,试点地区不再受...
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
二、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试点地区已受理的申请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办结。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对企业依法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的,由试点地区住房城乡...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
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月1日后届满的,企业应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要求向具有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4.同一张资质证书上既有部下放审批权限试点资质,又有省级权限审批资质的,企业需按照审批权限分别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