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言右诉张雪峰侵犯名誉权纠纷正经分析报告
名誉权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应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行为人通过侮辱、诽谤等形式实施了毁损名誉的行为;②毁损名誉的行为必须指向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③毁损名誉的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即向第三人公开;④受害人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的降低。*以上四个构成要件需...
今日释法:“戏谑行为”能否构成名誉侵权
二、戏谑行为在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时,属于名誉侵权行为即便张的其相关言论属于民法中的“戏谑行为”,一般在不存在侵犯名誉的情况下,其实不用太较真。但戏谑行为也不是法外之地,在法律层面上虽然无真实意思的言论,一旦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时,同样可以认定为名誉侵权。1、名誉权侵权的构成包含四个方...
商家在网络平台发布消费者婚礼肖像照,构成侵权吗?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构成肖像权侵权应满足“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及“以营利为目的”两个构成要件。但在实践中存在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出于擅自使用、网络曝光、人肉搜索或者侮辱谩骂等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况。《民法典》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这一侵权构成要件,避免了肖像权保护范围不当缩小,为上述情况中的被侵权...
当我们的网络名誉权受到侵犯时,该如何处理,如何维权?
答:构成侵权行为一般需满足四要件:过错、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例,小张需要证明小李因过错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侵权行为导致了小张的社会评价显著降低,或者给小张造成了其他损害后果。问题3小张在发现小李的行为后,是否可以寻求某微博平台采取处置措施?答:可以,某微博平台...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纠纷的23条裁判要旨
Ⅰ、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Ⅱ、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办好隐私权纠纷案件
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中,人民法院认为徐某对相关照片进行了模糊处理,没有暴露受害儿童真实面容,其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揭露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在其微博中发表未成年人受伤害信息,所发微博的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该网络举报行为不构成侵权(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
用户在微博上诽谤高校教师,发帖人赔礼道歉,赔偿1.4万余元!
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侵权责任的认定需满足法律规定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行为人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有名誉损害的事实、加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从上述一般侵权认定的四项构成要件出发,经过逐一分析,认为小章未能举证证明其在微博上发表涉...
实务研究|最高院民一庭 民事审判 29个前沿问题
根据《解释》第8条、第9条的规定,批评性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要看批评性新闻报道评判基于的事实是否真实、评判观点是否恰当,是否有披露个人隐私,从而导致特定受害人名誉权受损的事实。从本所提案例的事实看,有关部门证实报道事实基本属实,且没有揭露被评者的隐私,虽然个别评论用语不当,但基本在社会公众可接受...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第三批参考性案例
本案所涉李某明2015年8月1日遗嘱为自书遗嘱,双方均无异议,法院不再赘述。自书遗嘱必须全部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所涉李某明2015年8月1日遗嘱为李某明所立最后遗嘱,符合上述形式要件,且未见存在遗嘱无效的情形,应当认定该份遗嘱成立并有效。
女子发微博诋毁某高校女教师“建立情人关系”,被判赔礼道歉赔偿...
章某发表涉案文章、虚假陈述使得两个微博阅读量均达到100多人次的行为,足以造成陈女士相关方面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且从章某的发帖内容及频率看,具有积极追求侵犯陈女士名誉、使其社会评价降低的目的,存在主观故意,故章某的行为满足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