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陪领导喝酒后身亡,安徽祁门公安局:想获赔偿先签承诺书
据新华网消息,一次看似平常的工作接待却导致一名民警意外身亡、当地公安局提出的赔偿标准为参照“因公牺牲”、不签承诺书就不予赔偿……在死者家属的强烈质疑之下,今年初发生在安徽祁门县的一起民警“喝酒死”事件浮出水面。7月28日,祁门县公安局与意外身亡的民警朱璘亲属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并签字。但随后,由于朱璘...
长沙一公司招聘客服却推荐应聘者陪酒,女记者暗访被建议去外地夜场...
此前,无论是招聘负责人田帆,还是该公司负责人,均称在岗期间可以不喝酒,而这明显与承诺书内容不符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记者“出差高薪陪酒”,称喝酒就有提成比例高达5成在暗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该公司培训程序非常简单,且只有记者一个人在接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站姿、坐姿、走姿等内容。一名负责培训的工作人员向...
"喝酒免责承诺书"有用吗 律师:存在过错不免责
从《合同法》的角度而言,对于酒后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免责约定,存在无效的可能,所以免责承诺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法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以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张耀军表示,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生效判例...
喝酒免责承诺书很不“不靠谱”
也许一些人觉得这样喝酒不尽兴,于是就想出了这种办法,在喝酒前签订这种“喝酒免责承诺书”,让亲友放心一起喝酒,就算出了事业不醉酒一同喝酒人的责任。在笔者看来,这不过就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当真因为喝酒后出了事故,家人不可能不追究别人的责任,这种承诺书在法律上也是得不到承认,这种做法可不值得提倡。
“喝酒免责承诺书”网上热传 各式奇葩承诺书有法律效益吗
从法理上看,各方不能就“人身、财产伤害”问题进行免责约定。这份“承诺书”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属于无效的契约和约定。这种“喝酒免责承诺书”不过只是掩耳盗铃的道具,除了自我安慰以外,根本不能让签订人规避任何责任,反倒可能会因为规范性措施的缺乏而让其中的每一个人都面临更多的风险。
安徽警察陪领导喝酒摔死 警方曾要家属签承诺书
不追究承诺书原标题:安徽祁门一民警陪领导喝酒后摔伤不治身亡涉事领导被撤职人民网合肥8月6日电(记者张磊韩畅)一场酒局让安徽省祁门县金字牌派出所民警朱璘意外重伤,5个月后不治身亡(www.e993.com)2024年10月22日。祁门县公安局原打算以130万赔偿金结束与死者家属的纠纷,然而,一份“不追究”承诺书再次让谈判陷入僵局。
安徽一民警陪领导喝酒后摔伤不治身亡 涉事领导被撤
一场酒局让安徽省祁门县金字牌派出所民警朱璘意外重伤,5个月后不治身亡。祁门县公安局原打算以130万赔偿金结束与死者家属的纠纷,然而,一份“不追究”承诺书再次让谈判陷入僵局。朱璘家人称,签下承诺书意味着放弃了解真相的权利。祁门警方则表示,签承诺书只是防止重复纠纷。目前,已对参与饮酒的领导做出撤职处分。
喝酒姿势对了,又怎会需要生死承诺书!
酒是助兴之物,人们的情感、情绪通过酒得以释放,给亲友相聚带来了极大的欢乐。同时,酒也给这欢乐氛围带来了一丝冲击,冲击的来源之一,就是横空出世的喝酒“免责承诺书”,也称“生死状”。虽然,这已成网络段子,但是,究其原因,喝酒者的家人之所以担心,并阻拦其喝酒,还是为其健康和安全着想的缘故。如果采用正确的方式...
“喝酒免责承诺书”无效 检验公共法律意识
从这方面来看,喝酒不但可能会损害喝酒者自身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因酒驾等行为而损及公共利益,因此忽略和违背法律原则的“喝酒免责承诺书”自然无效。由此看来,“喝酒免责承诺书”和有的公共机构为了规避自身风险,逃避法律责任而签订的“生死状”有很相似之处,比如某学校就曾跟学生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
同学聚餐喝酒先签承诺书出事能免责?律师:无效
不难发现,因喝酒而死亡,同桌酒友或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签了“承诺书”“免责书”,真的就能免责?律师:无效!这些事千万别做据都市快报报道,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王慧玲律师认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