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没有资格享受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法院判了!
本案中,原告陈某户口没有迁出本村,也没有在其他居住地取得土地承包权,因此仍可参加分配本村的征地补偿款;陈某的儿子自出生落户该村,具备和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征收补偿主体资格;陈某的丈夫户籍迁入本村,在原籍地已不再享有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应认定其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综上,...
海口一“外嫁女”领取集体土地补偿款被拒,起诉村集体经济组织获...
陈女士诉称,娘家村里发放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每个人有500元,但她到村委会领钱时,负责发放的人却告诉她,已经嫁出去的女儿,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没有关系。陈女士愤愤不平,认为明明自己的户口还没迁出村子,也没有在嫁入地的村子签领过任何土地补偿款,村委会不能以她是“外嫁女”为由,不发土地补偿款。陈女士...
时隔六年,“外嫁女”拿到了土地征收补偿款
“时隔六年,我们终于拿到了土地补偿款。”近日,拿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的曹某,专程来到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达感谢。2018年2月,长沙县某镇某村民小组召开土地征收费分配方案代表大会,约定“外嫁女”户口已迁出,离婚后又迁入本组的不得参与组集体资产分配。会后,该村组分三次按人均合计16.65万元进...
娘家土地被征收,“外嫁女”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经省政府批准及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某市自然资源局(某市原国土局)在2014年10月28日与阿兰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但该协议并未将小花及其儿女列为安置补偿对象。法院认为,根据该地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外嫁女户口一直未迁出、且长期在该组生产、生活(有稳定居所)、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市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辖区范围内(不含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地...
出嫁女与入赘男:如何认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此条法律明确了出嫁女与男性成员在承包地征收补偿方面的同等地位。通常情况下,出嫁女与入赘男是否能参与补偿分配,首要条件是其户口是否仍保留在原...
【以案释法】“外嫁女”有权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法律规定,本案原告婚后户籍未迁出,其经营承包的土地也在被告处未变更,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应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权益。本案中,虽然村民会议决定征地补偿款对原告不予分配,但该决定因违反法律关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原告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取得...
多地出台鼓励退出农村宅基地,专家:农村户口迁出需谨慎,胡焕庸线以...
他建议,农村户口的迁出需谨慎考虑,因为农村户口在土地确权、领取补贴、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胡焕庸线以南区域的农村,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已经超过城市户口。农民应充分认识到农村户口的价值,并在政策制定中发挥主体作用,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障。本文源自:金融界作者:子宽...
嫁出村后征地拆迁补偿就没份了?律师:完善法律畅通救济渠道保障外...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户籍等发生变动,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争议愈发复杂,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聚焦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外嫁...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外嫁女”权益落空?两部门发布典型案例厘清规则
2018年6月13日,周某与外地的冯某登记结婚,但户口未迁出,未在夫家分配过农村承包土地或征地款。2020年10月,村里决定给户口在本村的每个农业人员发放征地补偿款80246元,村民小组以周某属于在本集体没有承包地的“外嫁女”,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由,拒绝向其支付征地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