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车送外卖,骑手与站点构成劳动关系吗?
某外卖平台根据某餐饮服务公司的授权向钟某发放工资。据此,钟某从事的是某餐饮服务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劳动报酬作为钟某的主要生活来源具有持续的稳定性。因此,某餐饮服务公司与钟某之间具有较强的经济隶属性。某餐饮服务公司以《外卖配送员协议》抗辩双方之间为承揽关系。该协议是2021年9月签订,而钟某是...
外卖骑手和配送站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吗?
钟某不服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与某餐饮服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与某餐饮服务公司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分析双方之间是否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和经济隶属性。钟某需根据某餐饮服务公司运营管理的外卖配送站点管理人员的排班安排,进行上班打卡考勤,要遵守某餐饮服务公司的规章制度,未按时上班打卡的有...
【小案件大道理】外卖小哥与平台合作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吗?
一般说来,平台合作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平台合作经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平台合作用工企业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平台合作用工企业工作规则、劳动纪律和奖...
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职业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本质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人身、经济上的隶属性,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了一定劳动并已经...
【以案释法】外卖小哥与平台合作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台合作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不存在劳动关系,应当根据用工事实,综合考量认定。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天天跑腿公司与美团签订《美团外卖配送服务协议》,承接舟山地区的美团外卖配送业务;小宫由天天跑腿公司聘用并接受岗前培训后,被授予在“美团...
外卖员北京送餐却要和安徽、广西的公司签合同 最高法:连环外包不...
“司法实践发现,很多外卖骑手的用人单位与服务外包公司、劳务公司等层层签订合同,将外卖配送业务或者劳务‘连环外包’,不断变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主体,规避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导致外卖骑手虽然依据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入职,但是在权益受损时却找不到自己的用人单位(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陈宜芳表示,上述案件中,法院经审理查明,...
未签劳动合同 外卖员送餐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这给“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职业劳动关系的认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进而损害该类群体的劳动权益。法院在审理此类型案件时,应坚持事实优先原则,以公司考勤、着装管理、派单、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对外卖骑手来说,要增强法律意识,牢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注意...
看丹观察丨杭州通报外卖员下跪事件!网友:到底是“谁”错了?
同时该律师建议,外卖平台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外卖配送这种新型用工关系中积极探索问题解决方案,可以通过替代赔付、购买保险、建立劳动关系等方式切实有效提高劳动者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如何打通配送“最后一公里”?有成功案例一段时间以来,外卖骑手送餐路上,门难进、车难停、楼难找、乘电梯难等问题,持续引发社...
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如何购买工伤保险?重庆进行这样的探索
“传统的工伤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如果快递小哥等灵活就业人员和平台企业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就无法享受到传统的工伤待遇。”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副处长卢伟向记者介绍说,“我们推行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后,通过按单收保费的方式,将这些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外卖员骑“小电动”惹祸,责任谁来担?
外卖平台认为,其与陈师傅没有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人力公司称,其与陈师傅之间为承揽关系,应当由陈师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网络公司认为,其仅为某人力公司代发工资,与事故无关。陈师傅则表示,自己是某人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由某人力公司作为他的雇主,承担用人单位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