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2020年12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和农村部
第八条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书写全称并加书名号。新法生效后,需要引用旧法的,应当注明。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条文有序号的,书写序号应当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中的写法一致。引用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公文应当先用书名号引标题,后用圆括号引文号;引用外文应当注...
详情
第八条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书写全称并加书名号。新法生效后,需要引用旧法的,应当注明。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条文有序号的,书写序号应当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中的写法一致。引用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公文应当先用书名号引标题,后用圆括号引文号;引用外文应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