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准确把握党的纪律标尺
《条例》设定严谨完备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做到严之有据、严之有法,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奠定坚实制度基础。新修订的《条例》,在第十条规定警告、严重警告影响期内不得提拔职务的基础上,增写不得“进一步使用”,在第十一条增写“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
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内容
《条例》在第十九条增写第二款、第三款,分三款规定了免予处分、不予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总体上形成了对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属于违纪等不同情形分别给予相应处理的系统规范,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奠定了党纪处分方面的基础制度,有利于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其中,第三款规定,党员行为虽然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准确把握党的纪律...
《条例》在第四条关于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原则中增写“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在第二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在第三十条增写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通过完善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听学系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②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0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
有声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强迫、唆使他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②01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什么?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
国企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廉洁提醒谈话结合党纪纪律处分条例
国企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廉洁提醒谈话结合党纪纪律处分条例,廉洁,党风,廉政,国企,支部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纪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严查“退而不休”谋利等问题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
任进: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因此,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