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
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材料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债权的依据。如债权涉及一般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违约金等计算的,债权人需根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相关要求进行补充申报。■二、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文投控股重整案...
破产程序临时确认债权额规则的适用
因规则不明,个别管理人为促成相关计划方案表决通过,有选择性地为同意方案的债权人申请临时确认,而对持反对意见债权人的则不予申请;或者仅在部分金额存有争议时,不为已确定部分申请临时债权额,侵害个别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在管理人未提前告知申报债权人前述事项时,未被临时确认债权额的债权人面临无法参与破产程序重大方...
专访深圳破产法庭庭长:利用个人破产制度逃废债?已设定层层关卡|读...
有一部分破产申请未立案审查或者未被法院受理,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存在申请人陈述及申报的信息不全面、提交材料不规范、不符合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等因素;另一方面,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需稳中求进,债务人请求减免债务幅度大的重整、和解申请以及破产清算申请,我们受理较少。受理破产申请的影响大,一旦启动破产程...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申报债权能否...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申报破产债权能够中断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执行时效从破产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企业破产白皮书-02】债权申报相关法律知识
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如何救济?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破产政策宣传月】破产程序中,税务机关申报的滞纳金超过税款总额...
本案的争议问题在于破产程序中税务机关申报的滞纳金超过税款本金部分能否认定为破产债权,这涉及企业破产法与税收征管法的衔接,也涉及税收征管法与行政强制法的协调。实务中对此问题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具有公益性,在破产程序中具有优先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计算标准,并未规定上限,无需适用行...
...案迎新进展 债权人应在4月5日前以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法院公告提及,中植集团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
...破产清算进展:债权人应在4月5日前以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法院公告提及,中植集团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
最高院:发包方破产,优先权行使以债权申报日起算,过期无效!
3.申报债权应同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优先权申报被破产管理人驳回的,应当及时提起确认之诉。5.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具有除斥性质,一旦期限届满,承包方的实体权利将随之丧失。最高院认为:本案不能以《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签订日即2018年4月11日为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