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和房屋租赁有何区别?会影响房屋买卖吗?权威解读
一是权利性质不同。按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主要是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者以遗嘱方式设立,并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后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租赁是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通常以订立租赁合同方式实现,不具备物权效力。二是期限...
【以案说法】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永久租赁”行吗?
同样,由于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为了保障居者有其屋而无偿准予符合条件的村民使用的土地,村民对其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依旧归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不能随意卖出,买卖宅基地的合同,也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属于无效合同。但用“租赁合同”之名行买卖宅基地行为之实,同样不...
重磅!农村宅基地政策54问,你不知道的有哪些?
现行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农民集体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农户具有分配宅基地的资格。8.农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农房是农村中供村民居住的房屋,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一是土地性质不同:农房建设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商品房则占用国有建设用地。二是取得方式不...
全国法院:关于宅基地纠纷的48条裁判规则 附:宅基地保护攻略!
虽然涉案宅基地使用证因故没有换发,但仍合法有效,且当事人系经村组同意使用涉案宅基地,支付了地上建筑物款项,持有涉案宅基地使用证,是涉案宅基地的使用人。由于当事人户籍迁入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户口认定截止日期之内,因此应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中原区政府是否应当按照安置方案...
最高法发布保护农用地10起典型案例
本案所涉农业用地长期、反复地遭到不法人员掠夺性的破坏,与冯某汉长期看管不力,未采用有效管控措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村委会提出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等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遂作出解除案涉合同、冯某汉向原告返还132亩土地、原告向冯某汉返还土地承包费94453元的判决。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向有关责任主体发出...
以案释法 | 借“租赁合同”行买卖宅基地之实?不可取!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检察官提示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为了保障居者有其屋而无偿准予符合条件的村民使用的土地,村民对其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
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20年……鼓励盘活利用...
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
关于积极推进全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1)作价回购。拥有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农户,在有其他合法住所且自愿退出该闲置宅基地(住宅)情况下,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闲置宅基地(住宅)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统一租赁。农户可以将闲置住宅租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合同收取租金,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引领闲置宅基地及住宅盘活...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引领闲置宅基地及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函》主要目的是为了突出集体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一是规范合同管理。要依法加强闲置农宅租赁合同审查和规范,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符合条件的要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二是加强风貌管控。明确要坚...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引领闲置宅基地及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函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闲置农宅盘活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闲置农宅租赁合同规范管理等工作;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国土空间利用和村庄风貌管控指导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宅基地上房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文化旅游部门负责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工作;水务部门负责盘活利用闲置农宅经营活动中水资源保护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