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银行申请汇票后,却被拒绝承兑汇票,谁该为其买单?
被告之一的乌海银行,从最初的拒绝付款,涉案汇票的初始追索权就已经开始运行了。彭某再行请求付款时,虽然票面金额被执行给了出票人乌海某公司,但是并不影响乌海银行作为承兑人的身份。所以就本案而言,原告彭某及被告之一的全某并不是本案正当当事人,而九信公司和乌海银行则是正当当事人,理应承担责任。
汇票过期银行拒不承兑,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第十八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
承兑汇票逾期多久不能提示付款?逾期兑付、解决办法及含义解析
依照《人民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之日起,逾期十天内无需提示付款,即可向承兑人追索。这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一个关键特点,但也不是绝对的。依照相关法规,当持票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假使承兑人未准时兑付,持票人可选择提醒承兑人实行付款。往往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有可能发生一系列的表现,如提示...
法官说法丨背书人支付票据款后,如何行使再追索权?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B公司作为背书人且经过生效判决确定已支付本案两张票据的票据款及产生费用,现有权要求出票人A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追索人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解析:企业应避免这些常见误区!规避潜在风险
3.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4.前手的再追索权:在清偿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6个月内。六、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汇票的区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到期付款方面的主要区别在于承兑人的不同,这也导致了两者在付款可靠性和风险方面存在差异。
【业务强院·商事审判】转让了票据就是履行了付款义务?那可不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故在票据不能承兑的情况下,持票人可以通过行使票据追索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因签订、履行《产品买卖合同》而形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同时又因背书转让汇票而...
干货:票据追索及再追索权的17个要点,建议收藏
答:可以。票据一直处于待签收状态,视为票据到期后,出票人或承兑人拒绝付款。持票人可向出票人、前手、承兑人等同时行使票据追索权。票据追索及再追索权的17个要点12、票据拒付后,持票人未在被拒付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前手,未向前手行使票据追索权,是否一定丧失追索权?
汇票到期兑付失败,应以票据追索权还是原债权提起诉讼
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向原告支付货款后,原告又将此汇票向第三方公司以背书转让的方式支付了货款,但到期后汇票未获支付,第三方公司便将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后经法院判决原告应向其支付货款及利息,现原告已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因此,被告基于案涉买卖合同向原告...
上海高院:202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原告向作为贴现人的被告丙银行及作为贴现人前手背书人的被告乙公司行使追索权,则符合《票据法》的规定且与主协议内容并不冲突。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乙公司、被告丙银行向原告连带支付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款2657189.6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裁判意义:本案判决厘清了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的以股抵债方案未明确...
商业承兑汇票被拒付,原告是否有权按照原基础法律关系起诉?
在承兑汇票因余额不足被拒付后,原告可以依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买受人行使货款付款请求权。另外,商业承兑汇票不同于银行承兑汇票,其最终能否兑现完全以承兑人的商业信用为基础,故收款人应谨慎选择是否接受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选择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