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修订后的《民促法》,一位民办学校办学者有三个问题要问
2002年12月1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第五十一条指出:“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通过允许办学者以营利为目的办学[2],鼓励社会力量为社...
上海率先发布新《民促法》实施细则 民办学校将分类管理
在新《民促法》出台前,非营利民办学校被定义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允许获得合理回报。修订后的法律则不再出现“合理回报”的字眼,并规定“非营利民办学校”不能获得办学收益和办学结余。然而,由于牵涉的利益主体复杂、改革幅度大,地方省市的新《民促法》配套落地方案迟迟未能出台,安徽、辽宁等少数省份发布...
新形势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合规运营之架构搭建
根据新《民促法》的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尽管非营利性学校的举办者不得以办学结余的方式获取收益,但可通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
TA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我在离婚时能主张分割吗?
某技校在山东省民政厅备案的学校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办学结余和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学设施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分红,不得取得合理回报。另外,学校用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的教育用地性质,且国家对民办学校的学生学费进行预算内财政拨款,故某技校的财产不属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要求自某技校中取得合理回报的主张无法律...
民办教育政策制定焦点变迁:走出合理回报的制度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之前的议案中提及的若干诉求,有很多被写进了法律条文,包括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以及民办学校举办者最为关心和担心的问题——“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等”。《民促法》出台后至2013年:要求平等...
举办权可以继承吗?——民办学校举办权承继简析
故,笔者认为,针对现有民办学校而言,应当尤其关注的是其举办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如举办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则意味着举办者并未放弃办学投入所对应的财产性权益,该部分财产性权益依法可以被继承;如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则意味着举办者已放弃了办学投入所对应的财产性权益,则不具备被继承的基础(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
走出“合理回报”的制度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之前的议案中提及的若干诉求,有很多被写进了法律条文,包括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以及民办学校举办者最为关心和担心的问题——“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等”。《民促法》出台后至2013年:要求平等...
深入解析学校会计制度:为学校举办者提供合规指导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删除了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条文的删除,导致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对“取得合理回报”更加谨慎,有些学校甚至认为...
彭德迟刑案背后:一个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罪罚边界
其中2002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实际上,直到新的修正版出台,国务院也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也就是说理论上所有的民办教育机构都是非营...
细说教育行业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
另一方面,2016年修订前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下称“原《民促法》”)第51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然而,“合理回报”的概念较为模糊,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因此,实践中许多教育领域的投资采取了协议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