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
“排除管辖权”“签收即认可”“词义混淆”……网络消费中这些...
在小赵不认可管辖条款效力,商家又不能证明就管辖事项已与小赵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该购物纠纷应由买家收货地法院管辖。最终,小赵与卖家的该起购物纠纷得以在收货地法院进行处理。<p>该案主审法官王娟表示,部分网络商家在购物详情页中约定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约定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等情形均属于“霸王条款”,这些约...
协议约定由住所地法院管辖,后来当事人换了住址,应该以新住址为准...
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
每周说法丨管辖权异议,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准
法院经审查认为,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包含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则以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本案没有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于某实际履行劳动义务的地点在大安市,则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大安市,大安...
同居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有效吗?北京海淀法院以案说法
协议处理财产问题,可以约定管辖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罗刚和苏菲系男女朋友关系,已同居多年。考虑到结婚需要,苏菲和罗刚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在北京市海淀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000万元的房屋。购房后,双方签订《婚前协议》,协议载明,苏菲和罗刚共同购买了海淀区的一套房屋作为婚房,房屋由二人共有,登记在...
最高人民法院:主合同或担保合同分别约定不同管辖法院的处理
香港交行与杰高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他们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由内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双方之间也无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杰高公司经合法传唤并未到庭应诉答辩,本案主合同纠纷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不了解这些,提起的管辖权异议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第一题中,合同明确约定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合同中明确合同签订地位于D地,故D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该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
全国法院审理协议管辖纠纷裁判依据合集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04、第三十一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05、第三十二条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
最高院: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由诉争协议中非案件当事人的一方住所地...
法律规定赋予了合同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权利。法律规定虽然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属于约定管辖范围,但亦用“等”字表明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上述五地以外的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在与争议有实际联...
主从合同约定管辖方式不一致时如何认定管辖条款效力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与《补充协议》约定的管辖条款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管辖条款的效力问题。置业公司认为,首先,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协议》第16条中明确约定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说明双方自始至终都存在由人民法院管辖的意思表示;其次,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