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市场监管局肉制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曝光(第17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482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江油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野猪肉案2023年12月18日,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油市某商贸有限...
被“除名”后,野猪不再受保护了吗?省自然资源厅回应
据了解,2022年1月,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驾校的土地出租方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行为为未经批准违法改变土地用途,责令其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予以改正,但是对方始终没有改正。反映人秦先生表示,另一家驾校同样出现工业用地上办驾校的违法行为,且迟迟不改正。记者先后找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
江苏南京野猪频繁出没引关注,野猪肉能吃吗?当心违法!
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需要强调的是,捕杀野猪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当它泛滥成灾,危及侵害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时,聘请拥有持枪证的专业队伍进行猎捕,是被允许的。野猪保护要降级人猪矛盾能解吗?不能随意捕杀,但是面对泛滥成灾的野猪,如何解决它与人类之间的矛盾呢?这里有什么难点?相关专家表示,现有猎捕野猪的方...
路边摊野猪肉别买 售卖“山猪”属违法行为
东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包水平告诉记者,野猪是省一般保护动物,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物种多样性。因此,无论是猎捕还是售卖都属于违法行为,只有通过合法途径驯养,且办理过相关的经营利用核准证,才能进行销售。不过,如果当野猪出现危害的时候:一是对人类的财产造成损害,主要表现是破坏农作...
不要买!路边兜售的“野猪肉”来源不明,可能是配种用的公猪肉
律师私下卖野猪肉是违法行为,因为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刑法》341条第1款规定,如果行为人存在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有存在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男子承认“山猪肉”实为配种用的“...
【湖南日报】制售野猪肉口味蛇 宁乡一餐馆被罚10万元
经调查,当事人在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从巷子口镇附近的农民手中,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猪、田毛猪、蛇制作成菜肴销售给顾客(www.e993.com)2024年10月4日。在此期间,当事人共计销售24份野猪肉、4份蛇、1份田毛猪,货值金额合计5381元。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981元,罚款100000元。
有人当街售卖“野猪肉” 执法部门检查公布真相
10月25日早晨7时50分,东岸锦城小区前一家超市门口就排起了长队,两名小伙子还在不停叫卖“野猪肉,48元一斤”,并声称所售的野猪肉来自娄底。据了解,野猪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买卖野生动物涉嫌违法。随后,记者拨打了林业部门电话,上午9时40分,林业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将上述两名男子连人带货带到了长沙市林业局进行调...
永州森林公安重拳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网络贩卖??绝非法外之地严惩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绝不能让互联网成为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法外之地。2月5日上午,东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线索,横塘镇有人网上贩卖野生动物。接此线索后,县森林公安局迅即安排民警展开调查,在荣某家发现其非法猎捕的果子狸3只并予以扣押,荣某对此供认不讳。
注意了,捕猎销售野猪是违法犯罪行为!上饶两村民以身试法被查处
“噗!”再来一矛,野猪轰然倒下!……2020年9月8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占某和违法行为人张某(移交林业部门另案处理)。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9月8日下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三护”(护鱼护鸟护野生动物)巡查,在必姆镇检查一家“家常土菜馆”的...
回顾:老妇保护农田,电死野猪后被判刑,网友,猪重要还是人重要
吴青莲捕猎野猪、分食野猪肉、贩卖野猪肉的事,很快就传遍了凤头村的大街小巷。不知怎么的,吴青莲被人举报了!2019年5月22日,吴青莲的家中来了一群身穿警服的人,直到这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犯了法。随后,巴中市森林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将吴青莲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