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衡平法院与普通法院谋求平衡与和谐的关系
普通法是判例法,普通法法官是重要的立法者,与之相对,议会作为新兴立法机构,立法权力范围不断扩展,因而,在一些法律领域,制定法对普通法必然产生冲突。在处理这整冲突时,两者都是谨慎的,程汉大等人指出:"法学家们不再坚持普通法是不可改变的,给予议会的最高立法权以充分的承认;反过来,议会对于它认为没有必要...
英国早期的普通法院中存在的衡平原则以及衡平法和衡平法院的兴起
普通法中蕴含的衡平因素是英国衡平法的主要渊源。尽管直到14世纪,英国衡平法才独立为一口法律,但"衡平法的许多原则和程序都可以追溯到普通法"。确实,早期的普通法院中即已"出现许多与被认为是后世大法官法院发展起来的衡平法所独有的制度类似的巧容"。国内学者对普通法中的衡平因素做了一些探讨。冷霞从...
特色项目 | 法学生的“翻转校园记”——为什么选择北大-港大法学...
“衡平法”是港大法律学院公认难度较高的课程,贯穿于包括土地法、公司法、商法在内的众多部门法之中。假如把大陆法系的思维代入到这些法律中,会觉得衡平法特别抽象,有着特别复杂的规则,摇摆不定的判例更是给法学生的学习雪上加霜。阮圆圆分享课程体验时指出,虽然很多法律问题都没法得到直接的答案,但是普通法系下学...
英美法系民事诉因制度
无论普通法还是衡平法,都允许在一个诉讼中合并多个诉因。基本权利理论实质源于令状制度,因为不同的令状代表不同基本权利受到侵害产生的救济形态。在基本权利理论应用中的诉因制度,诉因所陈述的案件事实范围,由侵害一个基本权利所需要的基本事实为标准进行识别。此种识别产生的诉因就构成一个独立、完整、最小的审...
白晟:《元照英美法词典》背后的法律精英们
姚启型教授(AuthurC.Y.Yao)为该届学生所授课程为比较契约法(Contracts)、普通法诉讼(CommonLawPleading)和衡平法(Equity),个人简历注明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且是伦敦中殿律师学院律师。我拜访过的词典审订学者高文彬是1945年东吴法学院毕业生,我曾翻拍了高先生珍藏的1945级年刊。姚先生为该届学生所授课程...
英国早期的普通法院中大法官法院的兴起及衡平法院的产生
总么,大法官法晓作为衡平法的适用场所在14、15世纪普通法救济失位的情况下,迅速成长起来(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尽管初生的大法官法院还存在诸多弊端,但它弥补了普通法救济的不足,使衡平法成为英国法中与普通法并行的一套法律体系,最终推动英国法及其司法体系的完善。<<——·参考文献·——>>...
李丽华 马慧贞|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监督机制构建
因衡平法的介入,虽然从表面上其依然是普通法上的所有人,但其实质上为受益人的利益而持有所有权,所以其必须以受益人的利益为目的进行管理、使用受托物并将其收益付给受益人。当发生第三人侵害时,其因拥有“普通法上的所有权”,所以当然享有救济权,这亦是维护受益人利益的应有之义。换言之,在公共信托之中,一旦...
从一起涉外商业秘密巨额赔偿仲裁案,看国际商事交易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普通法与衡平法是英国法律的两大渊源。普通法是基础,而衡平法更强调公平正义原则,是普通法的补充。如果保密义务是依据合同产生的,则应依照普通法来救济,主要救济方式是损害性赔偿。如果保密义务是基于信义责任或忠实义务产生的,则依照衡平法救济,主要的救济方式包括禁令、返还违法所得、强制履行等。如果禁令无法取得...
下列属于普通法法系特点的有( )。
1.在立法权的归属和法的形式上,普通法法系的立法权由立法机关、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官所分掌,普通法法系不是十分注重法典编撰;2.在法的分类方面,普通法法系有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分;3.在诉讼活动的制度方面,普通法法系采用辩论制或对质制。在适用法的方式上,普通法法系的法官不会像民法法系的法官一...
赵琮:衡平法(Equity)的梳理-重读《万历十五年》
在追求个案正义中,丹宁勋爵和其他普通法系法官一样,通过个案解释法律、激活法律,从而修正或改变先例。并且,丹宁勋爵常常为了实现个案正义而创设一些具有普适性的衡平法原则,如信赖利益、不可反悔等等。可以说,他是一个利用衡平法原则,发挥司法能动主义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