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当然,此时继承人对林地和“四荒地”的继续承包以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内为前提。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
村民建住宅可以占用耕地吗?“外嫁女”是否能够享受征地补偿?专家...
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则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拥有房屋所有权以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所以,城镇户籍子女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继续使用宅基地后,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按照相关规定,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不动...
...课堂(十九):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1.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承包地能否继承,子女能否耕种老人去世前承包的土地?
但法院认为,遗产应是自然人过世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并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依据法律规定,李某乙承包的是耕地,因此在李某乙过世后,其继承人不能继续承包。所以,法院驳回原告李某甲的诉讼请求。综上所述,农户内家庭成员的变化不会影响农户作为承包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然而,当该农户全部成员...
“三提三争”见行动丨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经营管理权,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和身份属性,决定了其不具有可继承性,不属于遗产范围。若农户内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归于消灭,该农户承包的土地应由发包方收回;若农户内的部分成员死亡,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吗?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www.e993.com)2024年8月15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若土地承包农户内的部分成员消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农户内继续生存家庭成员平等共同享有;若农户内的成员全部消亡,该户享有...
女子上诉要求继续耕种父亲生前承包土地,法院:上诉理由不予采纳...
对此法院认为,遗产系自然人死亡之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并非可继承的遗产。依据法律规定,李某乙承包的是耕地,耕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续承包。故李某甲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对其阐述的理由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官说法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子女能否耕种老人去世前承包的土地
对此法院认为,遗产系自然人死亡之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并非可继承的遗产。依据法律规定,李某乙承包的是耕地,耕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续承包。故李某甲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对其阐述的理由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承包经营的耕地原则上不能继承
法院经审理认为,家庭承包的耕地依法不得继承,只能由承包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李王氏现对该整块土地享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王桂英阻止李王氏耕种,属侵权行为,应予停止,并应返还李王氏该块土地。遂作出判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上诉。评析本案主要涉及以下焦点问题:1.王桂英是否承包户家庭成员问题。我国农...
自然资源部: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七、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第53条,《民法典》第34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