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谁有过错?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登记未办理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抵押合同有效时应首先依据约定确定抵押人的违约责任,抵押权人对抵押登记不能办理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且未及时采取减少自身损失的措施的情形下亦存在过错,酌情认定抵押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案件简介:1.2013年12月31日,中某分行(原告)与华某公...
如何理解反担保的金融概念?这种担保方式如何保障债权人利益?
例如,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担保人,或者将有价证券质押给担保人,又或者找第三方为自己向担保人提供保证。那么,反担保是如何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呢?首先,反担保增加了担保的可靠性。当担保人有了反担保作为保障,其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意愿会更强,因为他们的风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对冲。这意味着债权人能够更容易...
【以案说法】保证合同上仅在“共有人”处签名,可以算作担保人签名...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内容,尽量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条款,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很有可能会增加债权人的举证负担哦。原标题:《以案说法保证合同上仅在“共有人”处签名,可以算作担保人签名吗?》...
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证担保作为担保的方式之一,当然也适用上述法律规定。本文围绕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进行分析和探讨。一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的保证人的,保证人之间不必然有追偿权根据《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
...人承担责任后,通过诉讼程序还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方式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答复予以明确: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担保人承担责任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主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连带责任人有权追偿的数额,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他连带责任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答网问题研究】高圣平:混合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内部追偿权 |...
??一、保证人与物上保证人之间原则上不能追偿依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原则上不能相互追偿,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www.e993.com)2024年10月22日。基于《民法典》第518条第2款关于“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
混合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内部追偿权
保证人与物上保证人之间原则上不能追偿依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原则上不能相互追偿,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基于《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第二款关于“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
最高法院 陈龙业:债务加入人追偿权的体系化证成与适用
《民法典》第519条关于连带债务追偿权的规定明确限定为对超出相应份额的部分,有权向未足额履行的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而在债务加入的规定中,债务加入人系在其自愿承担的范围内履行债务,并无超出份额可言,故也就不能行使追偿权。第三种意见可以概括为“综合折中说”。该意见认为,对于债务加入人的追偿权,如果...
混合担保下部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是否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最高法院认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没有明确规定担保人之间是否能够相互追偿,但《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八(已失效)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肯定了混合担保中担保人之间...
...保证责任,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法律规定的追偿权利
即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已经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案件,担保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当限定在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