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打工人看过来!“员工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被告小王签订的《员工入职登记表》仅写明了入职日期、转正薪资与部门、职位信息,但更多的内容系记录劳动者个人信息,并没有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等合同必备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的要件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小王签署该登记表后,设备公司未将该登记表交小王留存,实质是该公司内部留存使用,故...
辞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因为大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认为用人单位是无法辞退自己的,这种认知下,对于补偿的期望值一般会比较高。大部分谈判结果会大于N,不排除极少数有比N少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是协商,只要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协商一致解除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三、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知识帖来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合同起始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合法吗?
将这一事实纳入合同履行期限内合情合理,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知识点你要懂
小美的情况符合第二种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小美公司照例和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吗?《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属于劳动合同范畴,统一适用《劳动合同法》。只...
【以案释法】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可以返还剩余租赁费吗?
长期租赁合同,因为履行期限相对漫长,容易出现合同未届期满,一方因主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意欲解除,而另一方则坚持继续履行合同,从而陷入僵持局面的情况(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近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依法判决予以解除,从而将合同双方从“困局”中抽离,有效促进交易流转、资源利用。
“次卡”设消费期限,合理合法吗?
温州网讯“今年2月份在市区一家瑜伽馆办了一张预付‘次卡’,当时工作人员没有跟我们说是有消费期限的,一直到10月份我才知道这张‘次卡’竟然期限为一年。‘次卡’之所以叫‘次卡’,难道不是用一次扣一次吗?商家加了消费期限,这合理、合法吗?”连日来,不少消费者拨打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签了二次合同后,第三次必须签无固定合同吗?
二审判决:双方签订的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应为有效二审法院认为,叶若依关于签订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上诉意见,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叶若依与公司签订的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应为有效。
订立劳动合同这些问题需注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3个月的;同一劳动者已经被同一用人单位试用过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违法部分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即,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
合同签订日与租房起始日不一致,未到起租日退房违约吗?法院这么判→
房屋租赁期限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生效。在出租人未出现根本违约情形时,承租人无权以未届房屋租赁期限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且在出租人实际交付房屋,承租人具备占有使用条件的情况下,承租人应支付相应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本案中,被告陈述称,之所以出现“缓冲期”,系因为出租方承诺对房屋进行修整使房屋达到入住条件...